據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 專業人像攝影師張旭龍與東方歌舞團演員、人體寫真模特湯加麗(原名湯麗)因《湯加麗人體藝術寫真》的著作權引起糾紛,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6日一審宣判,湯加麗賠禮道歉并支付張旭龍報酬10萬元。 據法院介紹,張旭龍曾為模特湯加麗拍攝20余
組人體攝影照片,雙方簽訂《拍攝協議》,張旭龍享有所攝照片的著作權。2002年7月,張旭龍向湯加麗出具授權書許可將其拍攝的照片用于她個人寫真集的出版、發行和展覽。《湯加麗人體藝術寫真》一書出版后,張旭龍發現該書中有136幅照片是其拍攝的,但版權頁卻署名“湯加麗著”。張旭龍認為這種署名方式侵犯了其署名權,他還認為湯加麗改動了其拍攝的39幅照片,破壞了作品的完整性,侵犯了其享有的保護作品完整權。張旭龍起訴要求湯加麗支付報酬20余萬元。 審理法官認為,張旭龍作為《湯加麗寫真》一書攝影作者的身份已經得到體現,因此湯加麗并未侵犯張旭龍的署名權。但湯加麗擅自對涉案39幅攝影作品的部分人體、背景和道具進行剪裁,損害了張旭龍對其作品的構思和藝術追求,破壞了上述作品的完整性,侵犯了張旭龍對上述作品享有的保護作品完整權,應就此向張旭龍賠禮道歉,并支付合理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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