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4月27日電(張曉晶)
記者最近調查發現,知識產權遭侵權已成為困擾部分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山東的一項全省調查表明,一半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被侵權,但奇怪的是,只有不到1/5的被侵權人選擇法律途徑來討公道。
由于技術成果具有無形的特點,相對于有形財產來說
,更不易管理和保護。一些企業并不是不想尋求知識產權保護,而是對選擇哪種保護形式無所適從,是借助專利權,還是依靠技術秘密、版權等,時常成為讓高新技術企業頭疼的問題。
山東一家知名企業技術部人員說,企業在選擇采取何種形式進行技術保護時,既要考慮到保護效果,又要考慮成本和費用問題。一項技術成果在申請專利之后,便享有獨占權、許可權和禁止權,但一項專利申請的程序非常繁瑣,申請與維持的費用也很大。另一方面,專利申請帶來的必然結果是技術信息的公開,在專利侵權行為泛濫和缺乏對專利權人有效保護的形勢下,專利申請的結果有時對權利人來講可能得不償失。
淄博一家陶瓷公司介紹,這家企業每推出一項專利產品,仿制便接踵而來。濟南中燃科技公司近幾年幾乎每年獲得一項專利,但專利產品每次投入市場都會有大量廠家競相仿制,令企業防不勝防。在這種情況下,有的企業不得不在研制新專利上投入更多的人力財力,也導致許多企業對于核心技術的保護,往往不去申請專利,而是作為非專利技術進行保護。
打侵權官司被許多高新企業和專利權人視為畏途。橫亙在這些專利權人面前的第一道坎是:取證難。知識產權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的一個突出特點是證據復雜。例如,在專利侵權案中,專利權人要舉證證明被控侵權人使用了與自己專利技術相同的技術,并制造出了相同的產品;在商業秘密侵權案中,權利人要舉證證明其擁有技術秘密,還要證明被控侵權人竊取了技術秘密并進行了實施,這都是非常困難的。另外一個原因是,有些知識產權案件的證據很容易被侵權人毀滅,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當事人舉證的難度。
讓專利權人感到尷尬無奈的又一個現實是相關法律法規缺失,對專利人保護力度不夠。例如,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審查不夠嚴謹,授權偏松偏易,導致大量重復授權,也容易造成企業之間發生無謂糾紛,增加了企業不必要的開支。
三維正脊治療儀的發明人張吉林對記者說,申請發明專利需要3年-5年的審查期,期間要發布公告將技術全面公開。而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則要簡單得多,只要符合格式,技術公開3個月,沒有人提異議就予以授權。“等我拿下這項發明專利后,市場已經發生了變化,到處都是仿冒的三維正脊治療儀,許多廠家把我的專利技術稍加改動,然后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竟然比我拿到專利證書還要早。”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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