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樓上住戶忘關水龍頭,樓下鄰居家中因此鬧了水患。市南法院近日判決,住樓上的張某賠償樓下李某地毯清洗費等共計2000余元,判決昨日生效。
張某和李某是上下樓鄰居。去年8月,張某外出時因忘關水龍頭,
釀成水災。自來水嘩嘩地流到樓下鄰居李某家中,李某家的天花板和全部家具被水浸泡,墻面起皮,地毯也因此長毛發霉。事情發生后,兩家人曾經進行協商,張某雖然承認責任在己方,但是卻不接受李某提出的賠償金額。為此李某起訴到法院要求張某賠償。
法院受理后,委托青島市價格認證中心進行了受損鑒定,鑒定結果李某家中裝修損失總價值為1600余元。據此,法院判定支持李某提出的賠償要求,一審判決張某除賠償李某裝修損失外,還應賠償李某地毯清洗費、燈管購買費等共計2000余元。張某未在判決后15天內提出上訴,判決結果于昨日正式生效。(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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