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有一處套二房,1999年賣給李某,當時產權證未辦下來,買賣房屋合同上寫的是建筑面積53.93平方米,但是沒有單價約定以及多退少補的約定。房產證下發后,我發現該房房產證上載明的建筑面積是58.98平方米,比合同約定的面積多出5.05平方米,請問我可否要求李某將多出的5.05平方米的面積差價款補給我?王某
答:你不能要求李某將多出的面積的差價款補給你。由于你們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沒有約定單價或是房屋面積以房產證為準等內容,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應當認定你們之間的房屋買賣是按套計價,而且根據目前的二手房交易習慣,二手房買賣一般雙方都親自到實地看房,買賣雙方對房屋的實際情況包括面積情況都應該非常清楚,因此不存在補交面積差價款的問題。山東北極之星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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