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政策有新調整
退租家庭停發補貼延長到一年
晚報訊據北京青年報報道,由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等5部局聯合出臺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將于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記者昨天獲悉,根據這個新廉租住房政策,從3月1日起,北京市廉租房政策也將有新調整,一個是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在接到申請家庭交報的材料后,應在15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應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延長為15日。記者昨天還從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從3月1日起,本市廉租房政策另外一個大的調整是:對因家庭收入提高,退出廉租住房的家庭,將原規定“在6個月內停發補貼”調整為“連續一年以上超出規定收入標準,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停發租金補貼”。新辦法規定了廉租住房來源主要包括:政府出資收購的住房;社會捐贈的住房;騰空的公有住房;政府出資建設的廉租住房;其他渠道籌集的住房。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新辦法規定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60%,這一標準是與國際上的通用標準相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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