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小千鄭重濟南報道
繼山東省建設部門開建“安居房”的規劃實施之后,日前該省政府又在下發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出臺多項政策加強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設。
去年初,該省建設部門在全省實施了開建“安居房”的規劃,對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做出了具體規定,規劃2003年—2004年兩年投資130億元,建設經濟適用房996萬平方米。
山東省政府新近下發的這個文件中為中低收入者解決住房難做出了詳細的安排。
《意見》要求,普通商品住房供不應求,房價漲幅過大過快的城市,要調控土地供應,控制土地價格,嚴格項目審批,適當提高項目資本金比例和預售條件。有條件的城市要劃定一定區域,作為普通商品住房的集中建設用地。要優先落實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住房、危舊住房改造用地。嚴禁任何單位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實物分房或房地產開發經營。對違反城市規劃、蠶食土地收益、無證或越級開發、合同欺詐、面積縮水、虛假廣告等要從嚴查處。違反審批程序、越權越級審批的,要追究行政責任。
針對公房上市問題,《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快兌現一次性房改房資金補償,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完成。
《意見》對經濟適用房房價等事關中低收入階層的焦點問題做了具體規定。一是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原則上實行發放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為輔。各地可建設或認定適量的廉租住房。二是經濟適用房購買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由各地按照房價收入比的4至6倍確定。各市縣政府要根據當地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合理劃分收入線標準。三是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價格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購買要嚴格實行申請、審批和公示制度。戶型面積以中小套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