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進行各種活動時,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簽份合同是常用的辦法。你有沒有注意到法律對下列期限的特別規定呢?
追認時限為一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獲純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撤銷贈與的期限為6個月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
期限不明的租金支付期限為一年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數量、質量提出異議期限為兩年
如果對新購物品的數量、質量有意見,是要及時提出的。《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提出異議的期間是兩年,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期限的規定。
租賃不超過20年
有些人在訂立租賃合同時往往為了省事而訂立“無期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了最長的時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