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與往年一樣,今年高考同一考生加分投檔分值不得累加,最高增加分值不得超過20分。這是記者日前從教育部公布的《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看到。
今年共有4類應屆高中畢業考生享受加分提檔政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獲得省級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上者;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的考生,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并經省級招生委員會在報考當年組織測試、認定的考生。
據悉,這些學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此外,《規定》還指出,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應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限制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違規者將撤銷其招生工作職務,取消工作人員資格或給予行政處分。(本報記者趙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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