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市物價局的規定,從昨天起,我市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銷售新建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時,必須向購房者出示《商品房明碼標價書》。但是,昨天記者暗訪了我市10家房地產銷售公司和中介服務機構發現,只有一家公司按規定執行。
昨天上午,在市房產交易中心,記者發現這里沒有一家房地產中介部門向購房者出示《明碼標價書》。青島瑞奇房地產公司的一名銷售人員說,他們知道從9月1日起新房要明碼標價,但尚未接到交易中心的通知。但是在交易中心投訴咨詢辦公室,記者在一張辦公桌下,發現了一疊市物價局印發的《關于新建商品房明碼標價實施辦法的通知》。
下午,記者又來到安徽路和香港東路上的8家房地產公司和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發現只有青島亞麥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的銷售人員向記者出示了《明碼標價書》。
據市物價局有關人士透露,近期他們將加大檢查力度,嚴處未實行明碼標價售房的單位。(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