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8月25日電廣西南寧一位叫阿金的女市民日前高興地從當地法院領到了兩萬元獎金,成為廣西建立舉報賴債者獎勵制度以來首位獲得獎金的舉報人。
今年8月初,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當地電視臺等媒體刊登公告,向社會公開承諾:對舉報賴債線索的個人,一經查實,法院執行債務成功,即按債務金額的相應比例給予重獎。
去年底,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曾就兩家單位發生民事糾紛一案做出終審判決,但被執行單位遲遲不屢行債務。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征得債權單位同意的前提下,發出舉報有獎公告:凡舉報有效線索者,債務執行成功后,將從40萬元執行款項中拿出5%作為獎金予以獎勵。
阿金看到公告后,于8月10日到法院舉報了重要線索,法院執行此案進展順利。13天后,阿金的兩萬元獎金得以兌現。
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李秋說:“舉報獎勵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調動公民為法院提供有價值線索的積極性,改善法院執行追債難的困境,切實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阿金說:“我本人有幾十萬元借給朋友后遲遲未歸還,對沒有信譽的賴債者心里很氣憤,看到法院的公告后,作為公民我有義務協助法院維護法律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