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輛汽車因故障卡在鐵路無人看守道口,致使高速駛來的列車與其相撞,責任雙方因賠償問題走上法庭。青島鐵路運輸法院近日一審判決汽車司機對事故發生負全部過錯責任。
今年1月20日,煙臺交運集團駕駛員畢某駕駛一輛解放半掛汽車行駛到了藍煙鐵路139km+812m監護道口時,汽車在鐵路道心發生故障停車。正在這時,一輛旅客列車疾駛而來,機車司機發現后雖經緊急制動,但終因列車慣性與汽車碰撞在一起。汽車被撞翻,牽引旅客列車的機車及鐵路道口部分設施損壞,并導致4列旅客列車晚點。青島鐵路分局因損害賠償問題與煙臺交運集團多次交涉無果,將此案訴至青島鐵路運輸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藍煙鐵路139km+812m處道口,屬于無人看守道口,車輛和行人通過無人看守道口,必須遵守有關道口管理、通行的規定。司機畢某在汽車駛入道口線路發生故障停車后,在長達十幾分鐘的時間內未采取有效措施將汽車移出鐵路限界,也未積極采取防護措施,對該起道口事故的發生負有全部過錯責任。煙臺交運集團公司應當對其下屬員工的不作為行為承擔民事責任,承擔青島鐵路分局發生的機車和道口設施維修費用、事故救援費共68506元。(胡淑華張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