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消息A照駕駛員戴偉平明明患有色盲病癥,卻繼續駕駛公交大客車,最終導致一起車毀人亡的重大事故。日前,上海閔行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審判處戴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戴偉平在二汽公交公司擔任駕駛員四年多,明知自己眼睛的顏色識別能力差,卻始終不以為然,竟也鬼使神差地保持了“安全行車”四年多的“輝煌”紀錄。去年6月26日下午,他駕駛一輛載有乘客的763路公交大客車上路了。14時,公交車行至新鎮路顧戴路口時,他“清楚”地把紅燈看成了綠燈。于是,他沒有減速,而是以每小時約50公里的速度繞過前面兩輛車,沖向十字路口。導致公交車先與橫向行駛的一輛小客車相撞,致駕駛員徐某死亡;撞擊產生的橫挫力,又與在另一路口等候綠燈放行的小客車相撞,造成嚴重車損。案發后,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員駕駛適應性檢測站重新對戴偉平進行了“適應性檢測”,結論表明,戴偉平是一名“紅色弱,綠色盲”的色盲患者。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也作出了“戴偉平負有全部責任”的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