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6月26日電從7月1日起,上海市將試行網上銷售“商品質量先行負責制”,網民如果購買了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可以理直氣壯地首先向銷售者“討說法”。
據統計,目前上海從事網上商品零售、批發經營活動的企業已經超過30家,“在線購物”的年銷售總額已達近6億元,網上銷售的商品主要包括電腦軟件、通訊器材、食品、家電、書籍等。網上購物的蓬勃發展給廣大網民帶來了便捷與實惠,但同時也產生了網上銷售商品質量責任不明確、假冒偽劣商品比較多、出了質量問題后網站與生產企業互相推諉等新問題。
為了給網民在線購物“保駕護航”,上海市商委首次嘗試對網上銷售實行“商品質量先行負責制”。依照規定,一旦出現商品質量問題,從事網上商品零售、批發經營活動的企業應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針對有質量問題的商品,首先向消費者承擔責任;如不屬于銷售者責任的,則有權向責任方或商品供貨方追償。
上海市商委還要求從事網上銷售的企業加強商品質量管理,設置商品質量管理機構或配備商品質量管理人員,負責商品質量檢驗和商品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加
強對引進廠商的監督和約束,在進貨時應要求供貨方提供相應的質量證明文書,并進行可行的商品質量檢驗;加強網上銷售商品的售后服務工作,保護網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