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隨著鏟車的轟鳴,市城管總隊在寧夏路的一空地上將各區城管大隊近期罰沒的萬余件非法廣告燈箱等雜物予以集中銷毀。
自城管隊伍成立以來,城管部門暫扣、罰沒物品如何處理一直是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關注的熱點。為此,市城管總隊于去年專門出臺了《青島市城管監察總隊罰沒款、暫扣、沒收物品規定》,規定對依法沒收的物品,價值超過500元以上的,由各區城管大隊交拍賣機構進行拍賣,價值較低的,由各大隊按質論價交商業單位變賣處理,各大隊不得內部選購。所拍賣款或變賣款一律通過代收罰款銀行上繳財政。對罰沒物品中無保管價值的物品,由城管部門按時公開集中進行銷毀。邱昌益楊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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