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一些不規范現象,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謝平認為,準確運用現有刑法條款進行監管,使司法程序介入證券監管,時機已經成熟。
他同時表示,與刑事處罰相對應,在證券監管中實施民事賠償制度也應有所突破,這是整個監管體系、監管手段中不可回避的問題,也是監管體系中不可缺少的環節。這將有效遏制以較低成本即可獲得巨大收益的違規行為。
長期從事金融研究和實踐工作的謝平認為,過去我國證券市場重發展、輕監管,為此付出了沉重代價,如債券市場違約、不規范的股票交易、股市上假帳戶現象多等等,為此著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就成為當務之急。薛莉李彬徐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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