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口子鬧離婚,在法庭上一下子拿出兩套結婚證。昨天,家住李滄南嶺的周某與丈夫的離婚官司難住了法官。
今年28歲的周某原籍城陽。1993年5月她和孫某在莒縣登記結婚,領了一套結婚證。1996年7月,兩人再次在城陽登記結婚,又領了一套結婚證。近日,周某到李滄法院婁山法庭要求離婚。兩人提供相關證據時,竟各自拿出兩套結婚證!到底該對哪個婚姻關系作判決,一下子難住了法官。
記者昨天與城陽區民政局取得聯系。工作人員稱,周某和孫某1996年在城陽登記結婚時,應由孫某戶口所在地單位或公安部門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但他們怎么重復領到結婚證的,現在還搞不清楚。(記者于吉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