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武漢消息該降價的拖著不降,不該收的費仍強行收取。昨日獲悉,武漢電信局為此受到湖北省物價部門嚴厲處罰:一次性罰款660萬元。
物價檢查人員說,1999年3月,電信資費進行調整,國家規定所有電信部門對當時的固定電話(包括甲種住宅電話和乙種非住宅電話)及普通中繼線實行降價。然而,武漢電信局拖了一月之久,才執行這種降價標準;同時,對本該下調的證券、尋呼等經營性中繼線月租費,電信局也不按期執行。而對話機代維費,武漢電信局又強行收取,致使當時一百萬電話用戶交了一筆“冤枉錢”。去年3月,國家計委與省物價部門在聯合檢查中發現了這些問題,7月,物價部門對武漢電信局處以一次性罰款660萬元。物價部門昨日強調,今年將對這種壟斷性行業的亂收費現象加大查處和懲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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