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醫療事故糾紛一直是造成醫患雙方矛盾的焦點。隨著國家衛生部新修訂《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的出臺,醫生和患者的合法權益將得到保護。
昨天,記者從我市衛生部門了解到,在新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中,明確規定處理醫療事故爭議,應當遵循公正、公開、公平、及時的原則;颊哂袡嗖殚喓鸵髲陀¢T診病歷、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病理報告單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病歷資料,發生醫療事故時,病程記錄、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等病歷資料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共同封存。嚴禁涂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鑒定委員會工作人員如弄虛作假、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將受到法律制裁。此外,醫療機構的財產和工作秩序,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工作權利也將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借口醫療事故尋釁滋事,擾亂醫療工作秩序,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