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消息由于將郵政用戶的個人信息透露給商業單位,“上海郵政”險些為了1元錢的索賠成為法庭被告。好在尷尬局面并未發生,上周五,“上海郵政”等三家公司以1500元的代價,與告狀者取得了庭外和解。
將“綠色權威”告上法院的,是上海市某單位法律事務主管王先生。去年下半年,他在自家信箱中收到了一封“郵政公事”,內有一張“用戶征詢表”。王先生覺得自己享受了郵政部門的服務,填寫征詢表格應該是一種義務,所以沒多考慮就填寫了全部資料并按要求寄回。為防萬一,王先生特意在征詢表格上申明:自己的個人資料不得泄露給商業、企業,從事盈利活動。
然而時隔不久,王先生家中就收到了由上海市郵政商函局、上海富爾網絡銷售有限公司發出的商業信件。更讓他氣憤的是,家中還接連受到不明身份的“商業調查”人員的敲門騷擾,80歲高齡的老母親為了應付突如其來的門鈴,不得不常常從床榻上爬起,險些因此患病。王先生終于意識到,當初填寫的個人信息已被泄露。
去年12月27日,他向閘北法院遞交了起訴狀,列名上海市郵政局、上海市郵政商函局、上海富爾網絡銷售有限公司分別為第一、第二、第三被告。王先生訴稱:三被告達成郵遞廣告的商業盈利活動協議并付諸實施,侵犯了他的個人權益,因此要求法庭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訴狀大意)。
收到訴狀之后,閘北法院多次組織雙方調解。上周五下午,雙方終于就此案取得諒解,“上海郵政”等一次性賠償給王先生1500元。在得到了比期望賠償高出1499倍的補償后,王先生也滿意地撤消了原先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