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立即開展海上運輸安全拉網式、起底式專項檢查
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12月12日發布《關于做好當前海上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沿海各市立即開展海上運輸安全拉網式、起底式專項檢查,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沿海各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對轄區各航運企業和船舶開展拉網式、起底式風險隱患排查,確保覆蓋到每一個航運企業、每一艘船舶,確保每一個環節、每一個部位、每一個裝備設施都排查到位。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建立臺賬,督促立即整改,對存在嚴重問題隱患的航運企業,要立即責令停業整頓。尤其是對在港的100米(3000總噸)以下中小型貨船,要逐船排查,對存在嚴重缺陷的船舶要堅決予以滯留,堅決杜絕航運企業違規營運和船舶冒險航行。
要督促航運企業、船舶嚴格落實惡劣氣象海況禁限航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帶頭開展安全檢查,加強自查自糾,細化并嚴格執行船舶禁限航、維修保養、動態監控、事故險情報告等關鍵性制度,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航運企業有中小型貨船航經水域24小時內存在8級及以上大風天氣的,要及時提醒并指導船舶選擇合適的錨地避風待航,嚴禁冒險開航。
沿海各市政府要嚴格落實屬地安全責任,交通、海事部門要嚴格落實水路運輸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責任。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嚴把水路運輸市場準入關,認真審核航運公司經營資質及船舶登記、檢驗、安全管理等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予配發《船舶營業運輸證》;依法加強對水路運輸經營資質、海務機務管理人員配備、安全管理相關規定落實情況等的監督檢查,對不按經營許可范圍開展業務經營活動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海事管理機構要嚴把現場監督檢查關,從嚴開展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在船舶安檢和現場監督過程中加強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督促航運公司和船舶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有效運行安全管理體系。
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監管執法力度,從嚴查處漁船不安全駕駛行為,重點查處漁船船員值班不認真,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瞭望不規范;船員配備不合規,通信導航設施配備不合規,號燈號型配備顯示不合規,值班作業不合規;故意關閉AIS設備,“一船多碼”“一碼多船”、擅自改裝船載無線電設備,不按規定顯示AIS信息,惡意實施信號干擾等違法違規行為。突出抓好商漁船碰撞事故防范工作,加大對商船航道通行密集區和商漁船事故高風險區域的檢查頻率,嚴防商漁船碰撞事故發生。要壓實船東船長主體責任,督促船東船長按規定配備救生衣、救生筏、滅火器、通訊導航等安全裝備,規范漁業無線電管理使用。
針對冬季寒潮大風氣候特點,各級各部門要加強信息傳遞和共享,及時獲取、跟蹤氣象海況預報預警信息,綜合多種手段實時監測氣象海況信息,通過多種方式準確、高效、及時發布海上風險預警信息,做到信息發布全覆蓋。一旦發生事故險情,要按照有關規定第一時間上報信息,對瞞報、謊報、遲報或漏報的要嚴肅追責。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