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青島人才住房分配,這個標準細則繼續執行一年!
2021-12-07 05:30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6日訊 日前,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消息: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發布《關于公布<青島市人才住房分配條件和評分標準細則(試行)>繼續有效的通知》。
上述通知指出:根據《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和市政府規章對規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經研究確定《青島市人才住房分配條件和評分標準細則(試行)》(青人社規〔2020〕8號)繼續執行,現予以公布。文件有效期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