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島觀察】"新"在哪里?深度解讀青島落戶新政
【青島新聞網獨家】
記者 陳志偉
放寬學歷、技能人才落戶條件、取消購房落戶面積限制、鼓勵舉家遷徙和親屬投靠……3月15日,青島市政府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放寬放開外來人口落戶限制,青島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
據介紹,本次新政出臺前,市公安局借鑒深圳、杭州、濟南等地方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及相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經過多次修訂,形成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并按照法定程序征求了各區市人民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意見,通過了市司法局合法合規性審查。2020年12月14日,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2021年2月23日經市十六屆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
據悉,青島此次戶籍制度改革,明確了五大類落戶途徑,即:人才落戶、居住落戶、親屬投靠落戶、賦權激勵落戶和穩定就業居住落戶。按照“繼續放寬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四個中心城區,大幅放寬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三個城區,全面放開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三個縣域”的思路,實施分區域、分類別、差別化落戶政策。
人口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資源,是提升城市競爭力的戰略底蘊。
近日,青島公布《青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綱要提出,構建適配城市功能的人口發展格局,促進人口持續較快增長,倡導“來了就是青島人”,提出實施積極的人口集聚策略、構建高質量教育體系、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加大引才、聚才、留才力度。
“十四五”時期,青島將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放開城市落戶限制,到2025年常住人口達到1100萬人。
《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的出臺,正是恰逢其時。
據介紹,新政的實施,通過進一步放寬放開外來人口落戶限制,將優化人口結構,引導人口合理布局和有序流動,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穩步提高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升人口對城市發展貢獻度,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為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提供充分人力資源保障。
青島原有戶籍遷入政策 存在三大問題
人口增長無外乎包含兩個方面,除了依靠本地人口的自然增長,另一方面依靠外來人口的遷入。而青島市本輪戶籍制度改革,主要就是針對青島現有戶籍遷入政策存在的問題。
據介紹,2014年以來,青島市戶籍制度改革歷經兩次大的調整,現在執行的是市政府2018年3月制定發布的《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8〕13號)。
目前,青島市戶籍遷入政策主要存在三個方面問題。
人口增速持續放緩
2018年人口增長率為17.90‰、增加14萬余人,2019年增長率為13.27‰、增加10萬余人,2020年增長率為9.75‰,增加8萬余人,人口增長率和凈增長數量連續兩年下滑。現有政策無法支撐人口數量持續穩定增長。
購房落戶有面積限制
要求擁有城區(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90平方米以上、新區(青島西海岸新區、紅島經濟區、即墨區)60平方米以上單套商品住宅才能落戶,導致存在有房“落不下”問題。
落戶途徑存在盲區
部分有落戶意愿人員,因無購房、無親屬投靠、單位無集體戶等條件限制無落戶途徑。
青島的落戶新政 “新”在哪里?
此次戶籍制度改革,堅持“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促進人才、人口和勞動力要素合理順暢有序流動”為導向,統籌戶籍制度與城市科學發展,放寬放開城鎮落戶限制,加快推動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建立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實現城市人口數量、質量雙增加。
據介紹,通過本輪戶籍制度改革,能夠對有學歷、有職稱、有技能的人才,實現落戶有保障;對擁有居住性質的合法產權型房屋人員,實現“想落就落”;對城區有穩定就業或穩定居住的人員,實現“想來可來”;對親屬投靠等符合條件的人員,實現“應來盡來”;對雙招雙引項目及有貢獻企業落戶,實現全程便捷服務。
較之此前的戶籍制度,青島的戶籍新政的“新”主要體現在一下方面。
放寬學歷、技能人才落戶條件
將全國其他市(地)級及以上人才全部納入人才落戶范圍,與持山東惠才卡、青島市人才服務綠卡(青島菁英卡)人員同樣不受年齡限制。
學歷人才方面,取消博士學位人員落戶年齡限制;對其他學歷人才的學歷要求,由現行政策的全日制擴大至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含技工院校、職業院校畢業生);放開國內高校、國(境)外留學在校生落戶限制,在國內和國(境)外高等院校就讀的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都可在我市落戶。
技能人才方面,將初級工納入人才落戶范圍,取得中級工、初級工職業資格的,取消必須有接收單位限制,在中心城區落戶降低繳納社保年限條件,在城區落戶取消社保年限限制。
取消購房落戶面積限制
取消原有單套商品住宅城區(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90平方米以上、新區(青島西海岸新區、紅島經濟區、即墨區)60平方米以上的面積限制,實現在我市取得居住性質的合法產權型房屋人員(含已辦理房屋轉讓合同網簽備案)及其近親屬即可辦理落戶。
鼓勵舉家遷徙和親屬投靠
親屬投靠落戶方面,放寬集體戶投靠落戶限制,單位、人才、社區集體戶調整為可接納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取消父母投靠子女必須“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年齡限制;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婚姻狀況的限制,被投靠人戶籍登記為我市城鎮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賦權激勵落戶 公安機關全程代辦
對經市有關部門確定的全市“雙招雙引”重點項目和納入“未來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長性創新創業團隊,其所屬員工可整建制落入單位集體戶,公安機關予以全程代辦服務。
創新城區穩定就業居住落戶政策
城區實施穩定就業居住落戶政策。在城區穩定就業或穩定居住(租賃房屋并辦理租賃合同備案和居住登記)的人員,可申請本人及其近親屬依次在城區近親屬家庭戶、單位集體戶、穩定居住地城鎮社區集體戶落戶。
暢通入鄉返鄉人員落戶渠道
農村地區升學遷往學校、戶籍在高校集體戶的畢業生,可自愿選擇在本市城鎮落戶,也可按現行畢業生政策回原籍落戶;回原籍返鄉就業創業人員,可申請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原籍城鎮社區集體戶落戶;擁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且在城鎮無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收入的進城落戶人員,回原籍實際居住的,可自愿申請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回原籍;被投靠人在農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權和戶籍登記,投靠人在農村實際居住生活,可以申請辦理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增設落戶承接方式 發揮"兜底"功能
增設社區集體戶,用于承接無合法固定住所、無近親屬家庭戶、無單位集體戶等人員落戶,發揮“兜底”功能。符合落戶條件人員,可依次選擇在合法固定住所、近親屬家庭戶、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申請落戶。
全面放開縣域三市落戶
取消城鎮區域落戶限制,促進人口快速增長。縣域落戶政策實施范圍: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城鎮區域。在青島市確定的戶籍政策范圍內,縣域三市可進一步研究放開落戶限制,修訂完善現有政策。
青島市公安局拓展“互聯網+戶政”業務辦理范圍。(資料圖)
青島公安推出便民服務舉措 承接新政實施
為做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落地實施承接工作,青島市公安局依托智慧公安建設成果,優化業務辦理流程,拓展“互聯網+戶政”業務辦理范圍,推出便民服務新舉措。
188個戶籍派出所窗口全面實行網上預約服務
從3月15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通戶政業務網上預約服務,群眾可通過青島公安微信公眾號內“青島微警務”—“戶政”模塊“戶政預約業務”自主選擇戶政業務類型和辦理時間。
開通“青島微警務”戶政業務網上預受理審核業務
戶口遷入、遷出、登記等47項戶政業務都可以通過手機微信登錄“青島微警務”—“我要辦事”模塊申報。群眾可在手機或互聯網端選擇個人要辦理的業務類型,按照提示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公安機關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核并電話告知結果。審核通過后,申請人攜帶上傳的材料原件到派出所當場辦結。
戶籍材料郵寄服務
群眾到派出所辦理業務時,需審批的業務可在提交申請材料后,自愿選擇郵寄服務,公安機關審批通過、辦理完畢后將相關戶口證件郵寄給群眾,實現只跑一趟,最大限度為辦事群眾提供方便。
成立“戶政便民服務平臺”
整合全市戶政類業務咨詢電話、網上受理審核、民生警務訴求辦理、群眾滿意度回訪等業務,組建團隊維護平臺運行,為群眾提供專業團隊化、便捷一站式的優質高效服務。讓群眾可通過網上申報、預約服務、郵寄到家,實現戶政業務辦理最多跑一趟。
居民身份證照片手機拍功能即將上線
群眾可登錄“青島微警務”“便民”模塊“手機自助拍”拍攝自己滿意、符合制證要求的身份證相片,上傳平臺檢測合格后,攜帶回執號到派出所申辦身份證。
相關鏈接:《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要點
繼續放寬中心城區落戶政策
中心城區落戶政策實施范圍: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
(一)人才落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次選擇在合法固定住所、近親屬家庭戶、單位集體戶、市(區、市)人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申請落戶。在青高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在校學生落入學校集體戶;其他高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在校學生,落入市人才集體戶。
1.持山東惠才卡、青島市人才服務綠卡(青島菁英卡)人員或者全國其他市(地)級及以上人才;
2.學歷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學位人員;50周歲以下,取得碩士學位人員;45周歲以下,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人員;40周歲以下,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人員以及技工院校、職業院校畢業生;
3.技術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級職稱人員;55周歲以下,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人員;45周歲以下,中級職稱、技師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人員;40周歲以下,初級職稱、高級工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人員;35周歲以下,取得中級工、初級工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在青島市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的人員;
4.國內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層次的在校大學生;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留學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層次在校大學生;國內高級技工學校及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學年在校生;
5.組織人事主管部門批準調入(含錄聘用)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干部和職工。
(二)居住落戶。取得居住性質的合法產權型房屋人員(含已辦理房屋轉讓合同網簽備案),可申請本人及其近親屬落戶。
(三)親屬投靠落戶。
1.被投靠人戶籍登記為城鎮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的,可辦理下列親屬投靠: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與常住戶口居民登記結婚,可辦理投靠落戶;
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投靠父親或母親落戶;被投靠人戶籍登記為城鎮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2.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戶籍登記為城鎮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
3.父母雙亡的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人可投靠其監護人落戶。
4.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國(境)定居或者死亡、失蹤的,另一方確與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且配偶父母戶籍登記為城鎮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戶。
(四)賦權激勵落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選擇成建制落入單位集體戶:
經確定的全市“雙招雙引”重點項目、納入“未來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長性創新創業團隊,其所屬員工可整建制落入單位集體戶,公安機關予以全程代辦服務。
大幅放寬城區和全面放開縣域落戶政策
(一)城區落戶政策實施范圍: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
1.居住落戶、親屬投靠落戶、賦權激勵落戶,與中心城區落戶政策相同,人才落戶取消繳納社會保險年限限制。
2.實施穩定就業或穩定居住落戶政策。在城區穩定就業或穩定居住(租賃房屋并辦理租賃合同備案和居住登記)的人員,可申請本人及其近親屬依次在城區近親屬家庭戶、單位集體戶、穩定居住地城鎮社區集體戶落戶。
(二)縣域落戶政策實施范圍: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城鎮區域。在青島市確定的戶籍政策范圍內,縣域三市可進一步研究放開落戶限制,修訂完善現有政策。
暢通入鄉返鄉人員落戶渠道
(一)農村地區升學遷往學校、戶籍在高校集體戶的畢業生,可自愿選擇在本市城鎮落戶或回原籍落戶。
(二)回原籍返鄉就業創業人員,可申請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原籍社區集體戶落戶。
(三)擁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且在城鎮無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收入的進城落戶人員,回原籍實際居住的,可自愿申請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回原籍。
(四)被投靠人在農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權和戶籍登記,投靠人在農村實際居住生活,可以申請辦理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強化落戶權益保障
(一)增設落戶承接方式。增設社區集體戶,用于承接無合法固定住所、無近親屬家庭戶、無單位集體戶等人員落戶,發揮“兜底”功能。符合落戶條件人員,可依次選擇在合法固定住所、近親屬家庭戶、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申請落戶。
(二)鼓勵“舉家遷徙”。在本市城鎮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的人員,可申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戶。戶口登記在社區集體戶且具有家庭成員關系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依申請頒發家庭居民戶口簿。
(三)全面推進城鎮戶口自由遷移。本市戶籍人員可將戶口遷移至城鎮范圍內合法固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