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前燃放煙花爆竹 男子明知故犯被處罰
2021-02-12 21:41 青島新聞網
青島新聞網2月12日訊(記者 陳志偉 通訊員 齊林新)近日,黃島警方持續加大法制宣傳和巡邏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規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于2月11日晚連續查處三起,并依法處理。
2月11日晚11時50分許,孫某程(男,38歲,黃島區人)在黃島區喜鵲山路金山小區其車庫門前燃放鞭炮,后被黃島公安分局珠海派出所查獲,并依法對其處以行政罰款500元之處罰。民警詢問發現,孫某程在明知道其所住小區屬于禁放區的情況下仍然違規燃放鞭炮。
2月12日凌晨1時許,在黃島區膠南街道辦事處象溝頭社區小廣場,劉某巖(男,20歲,平度市人)和王某鎖(男,20歲,遼寧人)在明知道該區域屬于禁放區的情況下,違規燃放煙花爆竹10根左右,后被黃島公安分局膠南派出所查獲,依法對其二人處以各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措施。
警方提醒,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廣大市民的共同愿望,是確保青島良好空氣環境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節日期間,請廣大市民認真遵守《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營造人人“自覺禁鞭、共創安寧”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