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聘高人”:企業主導,按需定制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成龍
緊扣新一代信息技術等13個重點產業,以企業為“坐標原點”,產業為增長“縱軸”,人才、技術、資本為賦能“橫軸”,通過“補鏈”“強鏈”“延鏈”,強化頭部企業和領辦人激勵,加快集聚產業“高精尖缺”人才,形成產業與人才、技術、資金融合發展的增長曲線。
“以產業集聚人才,以人才引領產業發展”,是青島促進產才融合發展的內在邏輯。
當前,全市正在深入開展創業城市建設工作,以創業為主題,把城市發展所需的人、財、物等各類創新創業要素更快、更多、更好地集聚起來。加快創業城市建設步伐,人才是主力軍,只有促進產業與人才深度融合,回應產業發展需求,聚焦解決“卡脖子”問題,培育集聚一批支撐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的高層次人才、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和產業技能人才,才會暢通從人才強到科技強、從科技強到產業強的傳導渠道和鏈條。
為加快創業城市建設,促進產才融合發展,推動青島以更高水平開放引領高質量發展,市委組織部牽頭制定《關于促進產才融合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探索推出更開放、更靈活的人才招引和培育機制,更好集聚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若干措施》緊扣新一代信息技術等13個重點產業,以企業為“坐標原點”,產業為增長“縱軸”,人才、技術、資本為賦能“橫軸”,通過“補鏈”“強鏈”“延鏈”,強化頭部企業和領辦人激勵,加快集聚產業“高精尖缺”人才,推動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技術鏈、“四鏈合一”,促進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共5個方面、19條措施,其中政策性措施16條,保障性措施3條。
政策“制定權”交給企業
企業是最重要的市場主體,也是最主要的用人主體,最熟悉市場、關注趨勢、掌握技術、了解上下游產業。
《若干措施》聚焦改變傳統產業人才評價方式,由技術技能人才拓展到要素集聚和資源整合能力強的復合型人才,實現既激勵人才創新創業又促進產業發展的“雙重效果”。比如,給予頭部企業政策定制權,通過構建“企業點單”式的政策擬定機制,對企業不知道的,精準推送;企業不解渴的,政策疊加;落實不順暢的,優化流程;目前還沒有且又急需的,按需定制。
據了解,《若干措施》初稿由我市5家頭部企業聯合起草,征求120家企業的意見建議,充分體現了企業在招才引智中的主體地位。
同時,將散落在各部門的政策“擰成一股繩”、形成政策合力,使政策供給精準契合頭部企業發展需求。賦權13個重點產業專班,各專班可以遴選推薦本產業領域在促進項目落地、企業轉型升級、企業產值倍增、企業納稅大幅提升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實施與投資額度、稅收貢獻相掛鉤的獎勵,激發產業人才整合各類要素資源向青島集聚的內生動力。
產業專班推薦產業高端人才
人才創新創業需要產業支撐,產業發展需要高層次人才引領。今年以來,青島大力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等13條重點產業鏈,加快打造世界工業互聯網之都和人工智能應用與服務產業高地、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這些產業鏈、產業集群都是以產業集聚人才、以人才引領產業的重要平臺。
《若干措施》圍繞產業鏈,培育引進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促進人才集聚、引領產業發展、形成產業集群的產業高端人才。如在高端人才獎補方面,對經產業專班推薦的產業高端人才,可連續三年,按照年度薪酬總額的30%給予獎勵,降低了企業的用才成本。
同時,鼓勵企業“高薪聘高人”,對企業委托市場獵頭機構引進年薪50萬元(金融產業100萬元)以上的產業高端人才,按照上年度企業實際給付計繳所得稅年度薪酬總額的10%給予企業獵聘補貼,最高補貼50萬元。
此外,探索構建青年人才引進新機制,通過來青實習方式,吸引在校碩博研究生走進青島、體驗青島,增強對青島人才環境和產業發展的認知度、感受度,為將來引進、留下打好基礎。
獲獎外地企業落戶在青最高獎勵100萬元
市場決定人才,政府也要更好發揮作用。
《若干措施》聚焦技術鏈,鼓勵支持科研成果轉化、促進科研成果交易。如為推動獲獎項目落地轉化,支持企業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對青島賽區獲獎企業可最高獎勵30萬元;對國家大賽獲獎企業按照國家獎勵資金給予1∶1配套支持;對獲獎外地企業在青落戶的,可最高獎勵100萬元。
同時,鼓勵科研單位承擔重大科技任務,對在青實施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按國撥經費實際到賬金額的3%—5%給予項目團隊人員獎勵,單個項目可最高獎勵30萬元,單個承擔項目單位每年可最高獎勵200萬元。支持由企業牽頭、高校院所參與共同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經遴選確定的標志性科創成果,通過科研資助、股權投資、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手段,每個項目可最高給予500萬元資助。
“人才金”育種“人才貸”墩苗“人才板”加速“人才債”強基
資本是撬動一個城市科技創新、產業升級、人才集聚的重要杠桿。人才創新創業,最難的是資金問題,最難的階段是創業初期,需要“政府之手”和“市場之手”協同發力,在不同階段攜手助力人才發展。
《若干措施》聚焦資金鏈,著力破解人才創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瓶頸”,計劃通過人才賦能“資金鏈”的塑造,以“人才金”育種、“人才貸”墩苗、“人才板”加速、“人才債”強基,一環接一環助力人才項目從小到大、由弱變強,打造在全國獨具特色的青島“人才金融”品牌。
“第一環”是設立“人才金”,委托市場化機構運營,賦予市場化機構投資自主權和獲利優先分配權,重點聚焦種子期或初創期項目進行股權投資,助力人才項目由“創意”變為“產品”、從“實驗室”走向“市場”。
“第二環”是優化“人才貸”,對處于快速發展期的人才項目,采取設立政府補償金和“資產抵押+信用+人才”組合貸的方式,助力人才項目由“單一產品”邁向“系列產品”、由“小市場”走向“大市場”。
“第三環”是拓展“人才板”,依托青島藍海股權交易中心,創辦“國際人才創新創業板”,為人才提供項目融資、股權托管、上市孵化等多項服務,通過資本市場金融綜合服務為高成長性人才項目融資。
“第四環”是探索“人才債”,依托相關機構或國有平臺為人才項目、人才園區提供融資支持,放大資金“杠桿”,助力人才項目和人才園區做大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