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發文:體育納入中考計分科目,分值將逐步提高
21日,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聯合印發《體育總局教育部關于印發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提出要將體育科目納入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納入中考計分科目,科學確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啟動體育素養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研究。
《通知》表示,將合并全國青年運動會和全國學生運動會,改稱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由教育部牽頭、體育總局配合,組別設置、組織實施、賽制安排等具體事宜由組委會研究確定。
《通知》中還明確,教育、體育部門將聯合建設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鼓勵高校積極申報設立高水平運動隊,推進國家隊、省隊建設改革與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相銜接,并將其納入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序列。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程序選拔一定比例的優秀運動員、運動隊進入省隊、國家隊,由其代表國家承擔相應國際比賽任務。
對參加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運動會、世界單項學生賽事、全國運動會、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全國單項錦標賽田徑、游泳、射擊等項目運動員的成績納入體育、教育部門雙方獎勵評估機制。
此外,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學校體育模式,將整合原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體育特色學校,由教育、體育部門聯合評定體育傳統特色學校。每兩年對體育傳統特色學校發展情況進行評估,制定相應工作計劃。
同時,教育、體育部門研究制定有體育特長學生的評價、升學保障等政策,探索靈活學籍等制度,采取綜合措施為有體育特長學生創造發展空間,為愿意成為專業運動員的學生提供升學通道,解除后顧之憂。
《通知》明確,支持場地設施向青少年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將開展青少年體育情況納入大型體育場館綜合評價體系。此外,還將嚴格規范青少年運動員培訓、參賽和流動,加強運動員代理人從業管理,堅決執行培訓補償政策,切實保障“誰培養誰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