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結婚頒證儀式感!青島婚姻登記下月起將有大變化
青島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青島市結婚登記頒證服務規范》的通知
各區(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婚姻登記工作服務水平,深化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工作,增強新婚當事人的婚姻家庭意識,積極推動婚俗改革,我局制定了《青島市結婚登記頒證服務暫行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現將《規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要認真總結經驗,不斷加以完善。各區(市)在貫徹實施《規范》中出現的新情況,請及時報市局社會事務處。
青島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4日
青島市結婚登記頒證服務規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婚姻登記工作服務水平,深化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工作,增強新婚當事人的婚姻家庭意識,積極推動婚俗改革,推動和諧家庭和和諧社會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和《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特制定《青島市結婚登記頒證服務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主要以頒證場所、頒證人員、頒證程序、頒證詞規范為基本內容。
第三條各區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及本規范,認真做好結婚登記頒證工作。
第二章 頒證場所
第四條頒證儀式在婚姻登記機關設立的頒證廳內進行,有條件的也可以根據當事人的需求在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室外場所進行。
第五條頒證廳應寬敞、明亮、整潔。裝飾應體現莊重、溫馨、喜慶。有條件的可設立化妝室、更衣室。頒證廳的正前方應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第六條頒證廳內應設置頒證臺,頒證臺的前側應設置日歷牌,通往頒證臺的中央應鋪設紅色地毯。
第七條頒證廳內應擺放座椅,同時應配備當事人自行錄像、拍照的條件等。
第三章 頒證人員
第八條頒證人員一般應為經培訓合格、通過頒證培訓人員。有條件的區市探索開展社會各界知名人士現場頒證儀式。
第九條頒證人員的主要職責:
(一)為當事人主持結婚證書頒發儀式;
(二)向當事人詢問核實相關事項,依法告知夫妻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三)見證新婚當事人宣誓;
(四)為當事人頒發結婚證書;
(五)祝福新婚當事人。
第十條頒證員的申報條件:
具備較強的敬業精神、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
熟悉婚姻登記工作和當地婚姻習俗;
具備大專以上學歷;
具備莊重的氣質和良好的外表形象;
能準確使用普通話,口齒清楚,聲音洪亮;
(六)涉外婚姻頒證員還應具備一定的外語水平,能對常用的頒證用語進行翻譯、解說。
第十一條市民政局負責頒證人員的培訓、考試工作。
第十二條每個婚姻登記處應配備兩名以上的頒證人員。
第十三條頒證員儀容妝飾基本標準是美觀大方,整潔衛生,修飾得體。
第十四條頒證員的服飾應著正裝,統一掛牌上崗。男頒證員著西裝或中山裝,女頒證員著西服套裙,顏色以藏藍色或暗紅色為宜。
第十五條頒證員應保持頭發干凈、整齊,長短適宜。忌披頭散發、肩上散落頭皮屑或漂染彩發。
男頒證員發型應體現傳統、莊重、得體、自然的風格。一般頭發不得蓋住耳朵、眉毛、普通襯衫領子,不得留長發、蓄胡須,不得剃光頭;女頒證員發型應體現莊重、典雅、大方、秀美的風格,發型不可怪異前衛,不得留寸頭。
第十六條頒證員站姿應為上體正直、頭正目平、嘴唇微閉、表情自然、收頦梗頸、挺胸收腹、雙臂下垂、立腰收臀、雙腿自然站直。
第十七條頒證員的走姿應為上身挺直、頭正目平、收腹立腰、擺臂自然、步態優美、步伐穩健、動作協調。
第十八條頒證員要注意控制頒證場所氣氛,在證書正式頒發給新人前應以莊重嚴肅為主;在證書頒發后,應以溫馨喜慶為宜。
第十九條頒證員祝福新人時,要做到正視對方,目光柔和,表情自然,笑容真摯。
第四章 頒證程序
第二十條頒證一般應按照詢問→告知→宣誓→發證→祝福的程序進行:
(一)詢問: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愿;
(二)告知:夫妻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三)宣誓:新婚當事人在國徽下宣誓;
(四)發證:把結婚證頒發給雙方當事人,先發給女方,再發給男方;
(五)祝福:祝福新人幸福美滿,白頭偕老!
提前預約的可根據當事人的需求,適時增加互換信物、喝交杯酒、感恩父母、全家合影等環節。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明確表示不需要到頒證場所頒證,可適用簡易程序,由婚姻登記員現場頒發,頒發時婚姻登記員應起立站好,雙手持證遞交當事人,并祝福“《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你們婚姻關系自現在起成立,現在你們已是合法夫妻,祝你們婚姻美滿,家庭幸福!”
第五章 頒證詞
第二十二條頒證主持詞可參照如下:
××先生、××女士,你們好!我是××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頒證員×××。現在,我代表××民政局為你們頒發結婚證書,頒證儀式正式開始:
(播放婚禮進行曲,新人走向頒證臺正前方)
(詢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關規定,請兩位新人就以下問題進行回答。”
“請問××先生,你愿意娶××女士為妻嗎?”
“請問××女士,你愿意嫁給××先生為妻嗎?”
“請問你們雙方均無配偶、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了解對方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完全屬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地位平等、有互相撫養的權利和義務,有實行計劃生育、教育子女和贍養老人的義務,你們能做到嗎?”
(宣誓)“請兩位開始宣誓”
(宣誓詞: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我們自愿結為夫妻。從今天起,我們將共同肩負起婚姻賦予我們的責任和義務.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愛,遵紀守法。今后,無論貧窮與富有,我們都將風雨同舟,攜手共度美好人生。)
(發證)“好!現在我代表××民政局將結婚登記證書頒發給你們。”(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雙方當事人)
(祝福)“《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婚姻關系自領證之日起成立,現在你們已是合法夫妻,希望你們在今后的生活中遵守諾言,履行義務。祝你們婚姻美滿,家庭幸福!”
“現在,我宣布××先生、××女士結婚登記頒證儀式到此結束。”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范由青島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規范自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