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波等19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開庭審理
2020-08-27 16:37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
8月18日至8月26日,由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明波等19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虛假訴訟罪、窩藏罪等罪名一案,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琦等3名檢察官、2名檢察官助理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該案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城陽區辦理的第二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也是城陽區首起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的“套路貸”犯罪,涉及違法犯罪事實60多筆,庭審耗時共計九天。因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影響,該案利用網絡進行遠程視頻審理,全程進行錄音錄像。庭審期間,城陽區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庭審。
案件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