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政府出手!這些人可全部納入低保 快看你符合條件嗎
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日前,青島市民政局、青島市財政局和青島市人社局聯合下發《關于貫徹魯民〔2020〕26號文件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適度擴大低保覆蓋范圍,適度擴大臨時救助范圍,實現“應救盡救”。其中,對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導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城鄉居民,凡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區(市),可適當放寬低保收入和財產認定條件。完善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
根據通知要求,在確保低保制度持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適度擴大低保覆蓋范圍。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低收入家庭一般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2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重殘人員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區(市)可擴大到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
對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導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城鄉居民,凡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區(市),可適當放寬低保收入和財產認定條件。積極促進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低保對象務工就業,對受疫情影響增加的就業成本,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時可按規定適當扣減。嚴格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依規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全面詳細摸清城鄉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情況,掌握工作底數。
適度擴大臨時救助范圍,實現“應救盡救”。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的救助幫扶,適度擴大臨時救助范圍。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范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一次性臨時救助金是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2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享受一次性臨時救助金,須由本人憑所在務工單位出具的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證明向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采取適當方式對申請人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等情形進行核實,核實有困難的也可采取由申請人個人承諾方式予以認定。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受理初核同意的個人申請及時上報區(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其是否參加失業保險進行信息核對;經核對確未參加失業保險的,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審批并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生活困難認定標準、一次性臨時救助金申請審核審批的具體程序由各區(市)根據當地救助保障需要和疫情影響等情況確定。
堅持凡困必幫、有難必救,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及時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適當提高救助額度。全面落實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落實小額臨時救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直接審批工作要求,積極開展“先行救助”,有條件的地區可委托社區(村)直接實施小額臨時救助,提高臨時救助效率。對申請臨時救助的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重點核實其生活必需支出情況,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
此外,要求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提升照料服務水平。完善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精準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根據救助對象本人意愿將符合特困救助供養條件的對象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加大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和設施改造力度,嚴格落實供養服務機構服務保障、安全管理等規定,增強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照護能力,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深入了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需求,對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確保愿進全進。加強政策宣傳和動員,盡最大努力收住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2020年底前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提高到50%以上。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落實“五有要求”(有照護協議、有服務標準、有定期探訪、有動態管理、有應急預案),推行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服務卡制度,加強監督管理,壓實照。料服務責任,切實提高分散特困人員照料服務水平。鎮(街)要加強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探訪,及時了解疫情對特困人員生活的影響,重點跟蹤關注高齡、重度殘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加強貧困人口摸底排查,強化兜底保障。扎實推進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健全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密切關注、全面比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貧困人口情況,對未納入救助范圍的逐戶逐人摸底排查,及時將其中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納入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臨時救助覆蓋范圍,確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嚴格落實低保漸退政策,低保對象因家庭成員就業或者家庭經濟、生活狀況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經申請地區(市)民政部門確認,延長低保待遇3-6個月。
通知要求各區(市)要結合實際,推進社會救助審批權委托下放工作,不斷簡化優化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臨時救助審核審批流程;充分運用各類政務服務APP、全流程網上辦理等方式快速辦理救助申請,方便困難群眾申請救助。加強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積極開展社會救助信息共享和比對。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列為村(社區)組織重要工作內容。各級民政部門要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采取多種方式加強熱線宣傳,提高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和社會救助政策知曉度,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內容來源:半島網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