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人注意!這樣“罵人”違法!一男子因此被拘留7天
如果在微信朋友圈罵人
會有怎樣的結果?
這幾天,一個話題引發網友熱議
啥情況?
近日,浙江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三溪法庭依法宣判一起侵害名譽權糾紛。
案件 ·回顧
為泄憤發布侮辱誹謗性語言
因為業務發展需要,張某將公司的洗車精洗美容業務承包給李某,后雙方在合作中出現了矛盾。
2019年6月16日-17日,為了泄憤,李某相繼在自己朋友圈發布了對張某涉及侮辱性、誹謗性語言,其中一條還貼出了張某的照片。
據悉,李某發布的朋友圈對微信號內所有好友公開發布的,發布該朋友圈時他的好友人數有七百人左右。
被告上法庭
張某發現后,認為李某的行為有損自己的名譽和人格尊嚴,遂于2020年1月13日將他起訴至法院,要求刪除發布的侵犯名譽信息,并在朋友圈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法院判決
近日,法院經審理,判決李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開發布微信朋友圈向張某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發布的道歉內容至少保留十日。
公開道歉
2020年8月7日,李某在朋友圈發布道歉消息。
言論自由并非絕對的自由。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布言論也要注意謹言慎行,切勿因一時氣憤,發表不當甚至侵害他人權益的言論。對此,有網友表示“支持!”“希望全國推廣”。
近日,青島西海岸新區男子吳某在微信群里連發了23條“語音”,其內容不堪入耳。8月10日,吳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黃島警方依法拘留。
黃島公安分局瑯琊派出所接到轄區一村莊的村干部舉報稱,村民吳某在微信群里發了很多條語音信息,內容為辱罵村干部,該微信群里有一百多名成員,絕大多數是村干部和本村村民,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接到舉報后,瑯琊派出所民警通過調查取證,依法傳喚嫌疑人吳某。經審查,吳某承認因土地糾紛對村里心懷不滿,于7月19日晚20時許開始在微信群里發語音辱罵,大約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里連續發了23條罵人語音信息,給其他村民和村里的工作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吳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黃島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七日。
民警提醒
現在很多網友在微信群中談天說地,各式吐槽,但實際上微信群等網絡空間也是公共場所,發言時要謹慎、守法,為了泄私憤而辱罵攻擊他人是涉嫌違法的,將被依法處理。
天熱莫沖動
說話、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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