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擬實行高校學分制收費 彈性學制教學 按實際修讀年限及課程學分收取學費
山東擬實行高校學分制收費
彈性學制教學按實際修讀年限及課程學分向學生收取學費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日前,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征求山東省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意見的公告》(以下簡稱“辦法”),山東擬實行高校學分制收費。
辦法適用于山東省依法舉辦的全日制公辦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本專科教育的學分制收費管理。學分制收費是高校實行彈性學制教學,按實際修讀的年限及課程學分向學生收取的學費。高校學分制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學分制收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專業注冊學費是學校對學生進行專業學習實施學籍、教學等管理收取的基礎費用。專業注冊學費一般實行同校同學費標準專業類別收費標準一致,具體收費標準按不低于本專業學費總額的30%確定。
專業注冊學費按學年計收。高校在每學年初向學生收取專業注冊學費,為學生辦理專業注冊手續,授予學生本學年選課資格。學分學費是學生選擇修讀課程所需繳納的費用。
學分學費按學期計收,實行先選課后繳費。合堂課程學分學費按就低不就高原則收取。輔修雙學位、雙專業及專業培養方案以外的課程,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免收專業注冊學費。畢業生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參照相應本科生收取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
高校應在新生入學時,向學生公布專業培養方案及基本畢業學分情況。專業培養方案及基本畢業學分在培養周期內原則上不得調整。專業培養方案中的公益性、社會實踐性課程不得收取學分學費。
(記者 郭菁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