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度匯算怎么申報?市稅務局詳解來了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當前,我國首次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正在進行中,市民可通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遠程申報系統(手機APP和WEB端)申報。4月27日,青島市稅務局詳細解析年度匯算辦理事項,確保個稅年度匯算順利進行。
什么是個稅年度匯算
據介紹,年度匯算就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需要將全年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收入減去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全年應繳稅額,再減去年度內已預繳稅額,辦理申報結清應退或應補稅額。簡言之,年度匯算就是“查漏補缺,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一方面,年度匯算可以更加精確、全面落實各項稅前扣除和稅收優惠政策,更好保障納稅人的權益。另一方面,通過年度匯算,準確計算納稅人綜合所得全年應該繳納的個稅,如果預繳稅額大于全年應繳稅額,就要退還給納稅人。
手機APP或WEB端辦理更便捷
怎么辦理匯算申報?可訪問青島市稅務局官網個人所得稅專欄的“個稅課堂”,學習匯算政策和操作方法,使用手機APP或WEB端便捷辦理匯算和補退稅。
為方便納稅人準確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對年度匯算提供了“預填報”服務,按一定規則,自動匯集年度內本人各項綜合所得收入、已提交申請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金額等涉稅信息。
建議納稅人選擇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個人所得稅”APP,“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方式,據實對預填的信息進行確認、補充或完善,即可快速完成匯算和補退稅申報。
什么情況下需要辦理
據介紹,2019年度已預交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或者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額超過400元,就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辦理年度申報,建議采用“標準申報”-“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只需對預填報信息如實進行確認、補充,如果稅款計算有應退或應補稅額,則需要辦理匯算和補退稅申報。如果有需要咨詢的事項,請撥打12366咨詢或通過個稅APP“意見咨詢”進行咨詢。
稅前扣除項目有哪些?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年度匯算可扣除:
1.專項扣除: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即“三險一金”(查詢方法附后)。
2.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住房貸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贍養老人支出、大病醫療支出(查詢方法附后)。前五項,需要在匯算申報前提出申請。如果發生“大病醫療支出”,請務必首先登錄“國家醫保服務平臺”(查詢方法附后),查詢您符合規定的扣除金額,準確填報。
3.其他扣除:企業年金(實行年金制度的企業員工方可填報),職業年金(實行年金制度的行政事業單位員工方可填報),商業健康保險(具體指在保險單正面,具有“稅收優惠碼”的險種),稅延養老保險(青島暫不屬于試點地區),以及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時發生的合理稅費支出,保險營銷員和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的展業成本。
4.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網上“秘笈”不可聽信
個稅年度匯算開始后,廣大納稅人積極參與,稅務機關積極通過各種方式輔導納稅人進行申報。但網上也出現了所謂“秘笈”,誤導納稅人。目前,稅務機關已經關注到個別納稅人可能聽信“秘笈”,誤填誤報,造成少繳應補稅款或獲取退稅。
青島市稅務局對已經申報數據進行分析,發現個別納稅人的申報數據存在疑點,經核實后,稅務機關輔導納稅人進行更正申報。現選取典型案例,希望廣大納稅人以此為戒,不要聽信“秘笈”。在此,稅務機關提醒納稅人,“依法誠信申報、履行法定義務”,務必“謹慎填寫涉稅信息”。
如果不慎誤報,請務必抓緊時間更正,更正方法見青島市稅務局官網個稅課堂“個稅年度匯算作廢申報及更正申報手機APP操作方法”。如果對年度匯算有疑問,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也可使用手機APP留言功能咨詢,稅務機關將及時答疑解惑。千萬不要輕信網傳所謂“秘笈”。稅務機關提醒納稅人,“誠信依法申報,履行法定義務”。
案例1:某公司職員于某申報個稅年度匯算時,在“專項附加扣除—大病醫療”欄填報了費用支出35000元,并申請退稅2016.7元。稅務機關聯系于某進行核實,于某答復,自己2019年度發生大病,共花費醫療費用35000元,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10000元,受網上“秘笈”的誤導,于某將35000元全部大病醫療扣除。稅務機關向其解釋大病醫療支出的扣除政策,并告知了查詢本人大病醫療費用支出信息的操作方法(附后),于某據實進行了更正申報。
納稅人發生“大病醫療”如何申報扣除?根據規定,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是,在80000元限額內扣除。
提醒: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第三條,居民個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顯錯誤,經稅務機關通知,居民個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說明情況的,稅務機關可暫停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案例2:某企業員工宗某申報個稅年度匯算時,宗某在“其他扣除—其他”項目申報了扣除金額,并申請退稅320.07元。稅務機關發現后,向其核實。宗某解釋誤將2019年任職單位因考勤扣發的工資10669.32元填報在“其他扣除—其他”欄,錯誤的加大了扣除項目金額。稅務機關解釋了“其他扣除—其他”填報事項范圍,并輔導宗某據實更正申報。
案例3:某公司員工孫某看到其他同事進行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申報,辦理了退稅,而自己應退稅額為零,心有不甘,按照網上所謂“秘笈”,通過填報減免稅額的方式將已繳稅額975.88元全部填入“減免稅額”,并提交了退稅申請。稅務機關關注到孫某的異常申報數據,經向孫某核實,其申報的減免稅額的不屬實,對其進行了政策解釋并告知不如實申報的后果。孫某進行了更正申報。
案例4:納稅人李某全年綜合所得收入69886.43元,手機APP預填報信息提示匯算應補退稅額為0。李某為獲取退稅,自行填報沒有繳納的稅額,申請退稅625.64元。稅務機關關注到李某匯算申報的已繳稅額異常,經核實后,對李某不誠信行為的危害性予以告知,李某據實進行了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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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療支出以及三險一金查詢方式
為方便查詢本人的大病醫療支出以及三險一金,稅務機關提供了以下便捷查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