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意見》,明確保持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長久不變、保持農戶依法承包集體土地的基本權利長久不變,同時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長久不變”是承包地制度建設方向
澎湃新聞刊文指出,“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已經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此次《意見》集中闡述了“長久不變”這一政策內涵和承包地制度建設方向。
延長農地承包期限,賦予農民長久穩定地權。全國來看,大部分地區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時間在2028年,部分地區稍早,延長農地承包期限有利于賦予農民長久穩定的地權,對農村社會穩定、土地流轉等均有積極意義。
對農村和農民來講,土地是非常珍惜而且重要的核心資源,土地的產權關系以及承包關系是否穩定直接影響到各方面投資預期。通過此次制度的出臺,明確“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長久不變”,實際上等于降低了大家的風險。對土地資源的利用水平、農戶積極性的提升以及農村產業發展均有益處。
給農民吃下長效“定心丸”
每日經濟新聞刊文指出,文件的關鍵詞是土地承包關系穩定、長久不變。文件對于當前“三農”工作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釋疑解惑,是新時代鄉村振興中穩定農業農村發展及農民富裕關系的重要文件,是給農民在土地問題、土地政策方面的定心丸。
當前應切實做好確權登記頒證,落實長久不變,把握“完善、健全、放活”關鍵詞,即完善土地經營流轉市場,健全土地流轉規范管理制度,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經營權的有效途經。同時,還應該針對有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調研,積極應對,精準施策。讓好政策激發鄉村振興新活力。
“長久不變”有利于鄉村現代化
新京報刊文指出,過去數十年中的城鎮化過程中,大量人口從農村進入城市,同時帶來了農村土地怎么辦的問題。《意見》指出要“促進形成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格局,穩定承包權,維護廣大工農承包權益,放活經營權”等,有利于推動進城人口承包地的有效利用,通過轉包、土地流轉等形式實現土地的有效利用。同時也有利于規模化經營。
現實中,農田水利等基礎性建設,往往需要在一定規模下才能實現,單個家庭、小片土地很難做到,這樣的情況下,通過土地流轉、合作社等,就比較容易進一步提升相應的基礎設施。因此,長久且穩定的土地承包制,不僅可解決城鎮化背景下土地利用的問題,使農業生產更適應現代化發展,同時對于推動鄉村振興、建設美麗鄉村也有重要的意義。
(大眾日報客戶端 記者 孫秀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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