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說個租房的事,合同簽了4單元,結果住在了3單元,合租都是小姑娘,偏偏又給安排了個男室友,小張吐槽,這租房經歷真是太鬧心了
說起自己的租房經歷,小張很是鬧心,今年8月20號,小張通過金宣公寓,選中了市南區宏大路30號的一處房子,租住的時候,就發生了小插曲。
雖然發現合同上租住地址與實際入住地址不相符,小張覺得倒也不影響實際居住,這事兒就算過去了,可住了一段時間,問題又來了。
租房時,金宣公寓的工作人員口頭答應,只帶女生進來,可沒想到竟然安排了個男室友,大家心里很不踏實。
記者跟隨小張來到了她的住處,小張說,整套房本來是個套二的民宅,后來被改成了三間往外出租,現在的房子分ABC三間,小張租住了面積最小的B間,還有另外四位女生租住的A間,現在來了個男室友,住C間,現在幾個女生根本沒辦法接受和男生一起合租。
居住地址和合同標明的地址根本不相符,女生合租還招來個男室友,這樣做合適嗎?在這種情況下退租,到底算誰違約?原本套二的房子,隔成三間對外出租,是否符合相關規定,這樣的改造是否通過消防驗收?帶著眾多疑問,記者隨后來到了位于市北區7080中心廣場的金宣公寓了解情況。
說明來意后,金宣公寓的工作人員表示,今天已經下班了,可以等明天上班后再來采訪,第二天上班時間,記者再次來到了金宣公寓的這處辦公地點。
前一天晚上以下班為由,說第二天可以來采訪,第二天卻出爾反爾,對記者提出的疑問不做任何解釋。現在小張和室友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記者也咨詢了律師。
趙清樹律師:這個案例有些事實是不清楚的,我們先假設房屋的裝修改造,已經經過了消防部門的驗收備案,是合法的,同時也假設公司有完全的權力,對外出租這些房產,在這兩條假設的前提之下,我們來看,雙方之間,雖然簽訂了書面合同,但書面合同規范的是4單元的房屋,實際上雙方履行的是3單元的房屋,針對3單元的房屋,雙方是沒有書面合同的,4單元的書面合同,并沒有得到履行,雙方實際上對單元的房屋實行了口都上不定期的租賃合同,對于口頭的不定期的租賃合同,任何一方給予一定的合理期間,都可以隨時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2019-11-07 青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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