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出租車司機將乘客遺忘的手機送還,乘客給出50元感謝費,但司機卻索要100元……
這是最近一位藍睛網友遇到的情況,這本是一件拾金不昧的好事,可之后發生的事情卻讓她感覺這好事變了味。
對此,你怎么看呢?
出租車上掉落手機 司機送回索要100元
趙女士市民:
我在10月30日中午12點左右,我從鞍山路西吳路路口打了一個出租車,到標山路下車以后,孫子把手機落在車上了。
發現手機掉了之后,趙女士的孫子立馬向附近的商戶借了一個手機,撥通了自己的電話號碼,沒幾分鐘的功夫,司機返回趙女士的下車地點,趙女士的孫子表示要給司機50元表示感謝,但沒想到后面發生的事情讓他們吃了一驚。
趙女士市民:
回來之后孫子和我說,奶奶咱得給他錢,我說對,應該,人家給送回來了,挺不錯的,要感謝人家,結果給他50塊錢不行,他這個手機拿著不給,說要100,低了他不給,他沒有給的意思,這個時候他就要開車拿著手機走,我們不可能再讓他拿著手機走了。
無奈之下,趙女士的孫子只能給了這位駕駛員100元錢,才拿回了手機。對于這事兒,祖孫倆是越想越不對勁。
趙女士市民:
確實我應該感謝他,不管時間長短,但是回來他這個態度不對了,品質不對,這個素質也太差勁了。
記者從網上查詢,發現類似出租車司機索要歸還費用的事情也發生過不少,金額大都在100元到200元之間。
▽島城市民對此是如何看待的呢?
對此律師表示,
駕駛員在撿到乘客遺失的物品后,有歸還給乘客的法定義務,并可以索要在歸還中產生的合理費用,但不能以不支付費用為由,拒絕歸還乘客遺失的物品。
△孔姣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律師
對于這件事,有人認為,對方索要100塊錢有點獅子大開口,讓拾金不昧的好事變了味兒。不過也有人認為,出租車司機送還手機,占用了自己的營運時間,索要酬勞合情合理。
您認為出租車司機的要求過分嗎?送還乘客的失物該不該索要酬金?酬金給多少才合適呢?快來發表您的觀點!
2019-11-06 青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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