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軌制的“差距”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保持在100%左右,企業養老金替代率已不足其二分之一
養老金漲幅跑贏了CPI,但是卻沒有跑過工資增長水平。
全國城鎮職工平均工資1999年之后的年均漲幅超過14%,而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年均漲幅不到11%,用這樣的數據算下來,替代率自然降低。
褚福靈介紹,“工資水平增長比較快,遠超養老金的增幅
另外,我國養老保險面臨的個人賬戶空賬、養老金貶值壓力,使得養老保險制度面臨著財務風險。
鄭秉文認為,在這種背景下,養老金不可能連年快速提高漲幅。
實際上,我國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2005年才正式確定。2005年我國調整養老金計發辦法時,明確要建立養老金的調整增長機制,提出可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養老金“八連漲”還有著特殊的背景。
鄭秉文介紹,由于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待遇差距較大。企業職工的養老金“八連漲”的一大出發點就是照顧公平、彌補差異。
事實上,在企業職工養老金替代率下降的同時,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替代率沒有降低,甚至個別有上漲的現象。
我國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時,最初只涉及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并未將機關事業單位包含在內,由此形成了養老保險的“雙軌制”。企業職工需要繳納參保費,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用繳費,但是養老金卻要比企業高許多。
褚福靈的調研數據顯示,事業單位養老金替代率1999年為100.92%,2002年則為97.49%。機關單位的養老金替代率1999年為101.61%,此后有小幅上漲,2002年為104.56%。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保研究所所長李珍介紹,如今我國企業養老金替代率已在40%的水平,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替代率一直維持在100%左右。
這也使得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待遇差距有加大的趨勢。現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平均替代率已經是企業職工的兩倍甚至更多。
制度單一的風險
如果企業年金制度能夠建立,可在政府養老的基礎上再增加20%-30%,而這項制度發展并不順利
褚福靈介紹,要讓替代率保持在一個合理的區間,從根本上講,我國的養老保險就必須建立一個多元的保障體系,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分散風險。
對此,我國最初的設想是建立一套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早在1995年,原勞動部就出臺過一部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不過,直到2004年,原勞動部在此基礎上出臺《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后,這項制度才真正開始建立。
如果企業年金制度能夠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就有了“雙保險”。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社會保障系主任仇雨臨曾測算,按照國際經驗,企業年金能在政府養老金的基礎上,再增加20%至30%的替代率。
在我國,企業年金制度曾被官方和學界寄予厚望。不過,目前來看,這項制度發展并不順利。
人社部2011年統計公報顯示,2011年末全國有4.49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參加職工人數為1577萬人;年末企業年金基金累計結存3570億元。
鄭秉文認為,無論從參加企業規模、還是參保職工人數以及基金總量來看,企業年金都比較弱小,遠沒有達到第二支柱的地位和承擔起補充養老金的責任。
而要提高替代率水平,從根本上講還是要增加養老金的收入來源。這有賴于養老保險體制的改革,在建立多元的保障體系的同時,也要打破現有的雙軌制模式,同時實現養老金的保值增值。(韓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