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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辦企業招用職工后,應在30日內為職工辦理如下業務: ????1、與職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訂立,并由雙方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勞動者各執一份,職工人事檔案里備存一份。 ????2、申請開通勞動用工網上登記業務。 ????用人單位可從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 )下載《網上“辦事大廳”業務承諾書》和《勞動用工網上登記業務申請表》,確認并填寫完成相關內容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資質證明(其中,城鎮個體工商戶帶《個體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帶《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非正規就業組織帶《非正規就業組織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實際經營地所在區市就業服務機構開通勞動用工登記網上用戶。市內四區外商投資企業、臺港澳企業也可到市外企服務中心辦理。 ????3、辦理勞動用工網上就業登記手續。 ????⑴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于用工之日起30日內,登陸勞動用工網上登記系統,選擇“新招用人員就業登記”欄目下的“信息錄入”模塊,按要求登記相關信息。 ????⑵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網上就業登記后,應于次日起10日內,持加蓋本單位公章的《青島市就業登記表》、《青島市就業登記花名冊》(可從勞動用工網上登記系統導出),連同勞動合同、被招用人員有效證件等資料,就近到市或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確認。 ????4、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業務及當月人員保險增減業務。 ????用人單位應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并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以及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還有企業法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同時,用人單位還應攜帶加蓋單位公章并由職工本人簽字的《青島市 年 月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一式兩份)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青島市就業登記花名冊》,為職工辦理社保增加業務。 上述業務,需于每月1-15日前,到單位工商營業執照登記地址所屬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5、申請開通“網上銀行”代扣社保費業務。 ????(1)未開通“網上銀行”代扣社保費的企業,需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或在網站下載《社會保險費代扣代繳授權書》(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送至企業開戶銀行蓋章并授權后,將其中一份送回所屬社保經辦機構備存。 ????(2)每月通過銀行扣款后,企業須在三個月內到繳費賬戶開戶行,憑銀行賬號或單位編號打印《社會保險費專用收款票據》,由銀行蓋章后作為財務記帳憑據。 ????(3)企業可以在我市15家國有商業銀行任意一家開戶或使用已開帳戶辦理“網上銀行”代扣社保費業務。15家商業銀行名單如下: 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青島銀行;華夏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深發銀行;恒豐銀行;民生銀行;農信銀行(華豐農村合作銀行)。 ????6、開通社會保險網上增減業務權限。 ????為簡化業務流程,讓用人單位足不出戶即可辦理人員增減變化業務,單位應填寫《社會保險“網上經辦”業務申請表》和《社會保險網上經辦業務承諾書》(以上表格可通過社保大廳領取或登陸青島勞動和社會保障網下載“社保申報”模塊下載),加蓋單位公章后,報參保所屬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通社會保險網上增減業務權限。 ????7、辦理社會保險網上增減業務。 ????用人單位當月開通保險網上增減業務權限后,于次月起1-14日登陸青島勞動和社會保障網(網址:),通過網上“辦事大廳”中的【社保申報】功能模塊,按照網上申報要求,如實填寫并保存相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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