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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日前,青島市民政局會同市衛生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出臺了《青島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在已經建立的全市城市、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的基礎上,統籌了城市和農村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醫療救助范圍、救助病種及救助標準,實現了城鄉困難居民“同病同救”,并進一步提高了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比例、救助封頂線,取消了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起付線,實現了城鄉一體的醫療救助目標。 新出臺的《制度》,實現了多方面的突破。 統籌了城市和農村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醫療救助范圍、救助病種及救助標準,實現了城鄉困難居民“同病同救”的目標,并將農村醫療救助對象由原來的低保家庭成員擴大到低保邊緣家庭成員。 提高了城鄉低保家庭成員醫療救助比例。在原來城市醫療救助制度的基礎上,將城鄉低保家庭成員個人實際負擔住院、門診費用的救助比例平均提高了20個百分點。其中,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的部分,救助比例由原來的住院70%、門診大病50%,全部提高到90%。個人全年累計救助額不超過3萬元。 提高了城鄉醫療救助封頂線,在原來城市醫療救助封頂線住院1.5萬元、門診大病1萬元的基礎上,將城鄉醫療救助封頂線提高到個人住院和門診全年累計為3萬元。 進一步擴大了城鄉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住院、門診大病救助病種范圍。困難群眾住院、門診大病救助病種與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住院、門診大病病種相同,城市門診大病救助病種由原來的4種擴大到了43種?!吨贫取愤€增加了城鄉低保家庭成員普通門診救助項目,給予低保家庭成員普通門診診療、藥費定額救助,個人負擔部分按80%給予救助,每人每年不超過120元;增加了城鄉散居孤兒住院費用全額救助項目,在對城市低保家庭的社會孤老和農村五保對象的住院自負費用實施全額救助的基礎上,對年齡不滿18周歲(年滿18周歲的在校大學生)的城鄉散居孤兒住院費用實施全額救助,不設救助封頂線;增加了農村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補助項目,對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50%的補助。此外,《制度》取消了城鄉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醫療救助起付線,實現了困難群眾醫療救助的“無門檻”救助。 《制度》還規定,對參加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在其享受醫療保險(新農合)報銷(補償)和醫療救助的基礎上,再給予30%的救助,年內救助金額累計不超過5000元。(李莉莉 王家?。?/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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