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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4月2日訊 記者從青島市環保局獲悉,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我市將力爭年內淘汰2萬輛高污染黃標車。 據統計,1輛黃標車相當于5輛國Ⅰ車、7輛國Ⅱ車、14輛國Ⅲ車、28輛國Ⅳ車污染物的排放量。目前,我市約有8萬輛高污染黃標車(2000年以前出廠,低于國Ⅰ排放標準),根據青島市環保局發布的《2010年機動車污染防治年報》顯示:我市高污染黃標車排放的各類主要污染物貢獻率相對較高, 《2010年機動車污染防治年報》顯示:受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長的影響,我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物仍呈增長趨勢,對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日益突出。據統計,2010年全市機動車已超過160萬量(其中,汽車達98萬輛)。機動車污染物年排放量達30多萬噸,是造成空氣污染和城市灰霾天氣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2006年起,市政府連續5年將“更新城市公交車輛,改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列入城鄉建設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點辦好的實事之一,5年來更新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環保型公交車2744輛,公交車上路行駛冒黑煙的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公共交通的形象得到明顯提升。 2010年,我市認真落實國家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對報廢的老舊汽車、“黃標車”并換購新車的車主給予經濟補貼,加快高污染黃標車輛的淘汰更新,全市共審核辦理以舊換新各類高污染車輛1.2萬輛。 2011年我市將采取高污染黃標車區域限行措施和提前淘汰經濟激勵政策并舉,力爭淘汰2萬輛高污染黃標車。(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新聞鏈接: 黃標車定義:按照環境保護部《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規定》,黃標車是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以及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 國內城市的經驗做法:目前,北京、廣州、南京、杭州、成都等城市在黃標車淘汰中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主要的措施就是對黃標車采取了限行管理措施,以及適當的財政補助政策,加快了黃標車的淘汰。 北京市:從2009年10月1日起,黃標車禁止在六環路以內道路(含六環路)行駛,并將逐步擴大限行范圍。 廣州市:從2009年1月1日起對未持有有效環保標志汽車禁止通行,對未持有綠色環保標志汽車分階段區域限行。 南京市:自2010年9月1日起,每日7時至22時,禁止黃色環保標志及無環保標志的汽車在城市中心區(約300平方公里)通行。 杭州市:從2008年10月1日起對高污染車輛分階段實施限行。2009年6月1日起,杭州市實施第二階段高污染車輛限行,黃標車限行區域擴大到中心城區(約300平方公里)。 成都市:從2006年開始開展限行工作,到2010年,成都市中心城區5個區約400平方公里,已經全部實行了禁止黃標車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