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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森林植物園變賣公共綠地建商品房,稱土地主要用于解決職工的住房困難,土地出讓方即植物園竟然由辦公室主任出面參加土地拍賣。2011年3月26日央視《焦點訪談》播出《誰的公園誰的家》,以下是節目實錄: 演播室主持人 泉靈: 您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焦點訪談》。 在城市快速發展的今天,那些能夠為居民提供休閑游覽場所,為改善環境發揮作用的綠地顯得尤為珍貴 解說: “我的公園我的家,我家住在植物園”,這是長沙一家房地產公司為其運作的山水霖城項目打出的廣告。這個項目一期工程兩座塔樓已經封頂,二期工程開始動工。 山水霖城很是搶手,最大的賣點就來自于以下這組數據: 2000多畝的綠地面積,3000多個保護品種,118種珍稀植物,90%的森林覆蓋率。而這組非其他任何樓盤可比的數字,原本都屬于湖南省森林植物園。 湖南省森林植物園建于1985年,它集科研、旅游、科普教育于一體,被長沙人稱作“城市的綠肺”。1992年,它又被林業部命名為天際嶺國家森林公園。 記者: 當時1985年建園的時候,這個土地是屬于什么性質?是屬于行政劃撥? 蔣利洪 湖南省森林植物園副主任: 對,行政劃撥土地。 記者: 等于是無償的? 蔣利洪: 對,基本上是無償的,總體上屬于公共綠地。 解說: 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城市綠化規劃用地性質。湖南省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辦法也明文規定,經批準的城市綠化規劃不得擅自變更。那么一個房地產項目怎么就建在植物園里了呢?按規定,城市公共綠地的保護和管理由園林部門負責。記者來到了長沙市園林局。 熊碧羅 湖南省長沙市園林局高級工程師: 森林植物園是在長沙市綠地系統控制范圍之內,而且是長沙市很重要的一個結構性的綠地,是長沙市綠地的一個重要節點。 記者: 像這樣結構性的綠地,能不能隨意做變更或者是改做它用? 熊碧羅: 肯定不能夠隨便變更和改做它用的,如果確實要改變綠化規劃使用性質的話,我們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占用一公頃以上還要經省建設廳審批。 記者: 現在湖南省森林植物園就這34畝綠地的這種變更,土地性質的變更,你們知道嗎? 熊碧羅: 我們確實不大清楚。 解說: 為加強對城市綠地的保護,長沙市建立了一個園林局和規劃局聯合審批機制,規定凡是城市內綠地的使用和變更,必須由兩個部門聯合審批。 熊碧羅: 這個項目的審批,如果是改變綠化規劃使用性質的話,應該是要經園林主管部門審查的。 解說: 熊碧羅告訴記者,經查證,他們未發現湖南省森林植物園關于綠地性質變更的申請。 熊碧羅: 沒有這個項目的申請。 記者: 沒有這個項目的申請? 熊碧羅: 對。 記者: 就是完全沒有經過你們? 熊碧羅: 對。 解說: 園林局不知情,接著記者又找到了長沙市規劃局。 記者: 湖南省森林植物園,也就是天際嶺國家森林公園,它是什么性質的用地? 解成 湖南省長沙市城鄉規劃局總規劃師: 是個綠地。 記者: 是什么綠地? 解成: 公共綠地。 記者: 那城市公共綠地,它能不能用來進行商品開發?能不能進行商品房的建設? 解成: 在城市公共綠地上不允許,我們覺得原則上涉及到城市結構的城市公共的綠地,原則上不允許修改的。如果說確需修改因城市發展變化或城市重大工程,國家重大工程的,可以按程序進行變更,申請修改。 記者: 那這個項目是不是重大項目呢? 解成: 不是,我們在(做城市)控(制)規(劃)的時候,這個銜接上我覺得沒有相互銜接到位,就是我們籠統地把所有的植物園、所有功能區全部列入城市公共綠地范圍內。 解說: 按照規劃局的說法,建房的位置是園內的功能區,本來早就該改變其公共綠地的性質了,可是公共綠地性質的改變要經過嚴格的報批審查程序,不可能只憑一個部門的一句話。 按照湖南省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辦法規定,占用綠地一公頃,也就是15畝以上,需經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但長沙市規劃局既沒有將這個涉及34畝綠地變更的項目上報省建設廳,也沒有按照聯合審批的原則與長沙市園林局溝通,就單方面批準了湖南省森林植物園,將34畝綠地變更為居住用地的申請。 在規劃獲得批準之后,土地的使用還應當受到國土部門的監管,而長沙市國土局并沒有對這塊綠地性質的變更提出任何異議,就立即安排了居住用地的拍賣出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