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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原任湖南省監獄管理局生活衛生處調研員(正處級)劉德明,因在擔任湖南省網嶺監獄監獄長期間,涉嫌受賄上百萬,在攸縣法院受審。這位昔日風光的監獄長,如今已是滿頭白發,即將重新走進高墻的他,將會是另一種身份——囚犯。本報記者王興夏 通訊員彭志敏 黃丹 何田田 株洲報道 監獄長滿頭白發,風光不再 劉德明1999年調入湖南省網嶺監獄工作。“他當時已是二把手,平時為人 昨天,穿著攸縣看守所009號馬甲的劉德明,被兩名法警押到法庭的剎那,讓所有前來旁聽的人員大吃一驚。54歲的劉德明,不僅往日的風光不再,并且已經是滿頭白發。“哪怕是在農村做苦力,這個年齡也不會老成這樣子。”一位旁聽人員嘀咕著說。 因為劉德明的案子在攸縣影響很大,攸縣紀委組織了各個單位派員前來旁聽,進行警示教育。 擔心被查,將錢退還行賄人 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時,多次提到在網嶺監獄原副監獄長殷雄被雙規之后,劉德明因怕自己的受賄行為被查處,趕緊退了60多萬元給行賄人。 2001年至2006年,劉德明給網嶺監獄502飼料廠廠長邱某(另案處理)在承包和經營502飼料廠方面提供關照與支持,先后共計收受邱某47萬元。2008年5月份,劉德明將其中7萬元退還給邱。2010年5至7月份,即在網嶺監獄原副監獄長殷雄被雙規之后,劉德明因怕自己的受賄行為被查處,將其中的40萬元退還給邱某。 2001年至2005年,劉德明給蔡某(另案處理)在網嶺監獄從事寶石加工業務提供關照與支持,先后五次共計收受蔡某18萬元。2010年6月份,即在網嶺監獄原副監獄長殷雄被雙規之后,劉德明因怕自己的受賄行為被查處,將其中的5萬元錢退給蔡某。 2006年上半年,周某租賃到網嶺監獄銘德賓館經營權,為求得劉德明的關照與支持,周某于2006年上半年送給劉德明10萬元現金;2007年春節期間,周又以給劉德明的父母親拜節的名義送給劉德明5000元現金;2010年6月份,即在網嶺監獄原副監獄長殷雄被雙規之后,劉德明因怕自己的受賄行為被查處,將其中的10萬元錢退給周某了。 檢方:退賄的錢計入受賄額 起訴書還稱,劉德明于2002年至2010年擔任湖南省網嶺監獄監獄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116.7萬元(包括退還的60余萬元),涉嫌受賄罪。 其中,有網嶺監獄趙警官給劉德明父親以探病的名義送給劉德明的父親1萬元現金;有瀏陽花木個體老板吳某,為其在網嶺監獄服刑的妻弟陳某減刑和工種方面能獲得關照與幫助,先后兩次共計送給劉德明1萬元現金,后陳某被分配做園藝工;有深圳市公安局干警羅某要求劉德明將其在廣東韶關服刑的朋友郁某調到湖南去服刑,送給劉德明3萬元錢;有攸縣新市鎮康力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寧某感謝劉德明給予其公司在生豬養殖方面的關照與幫助,送給劉德明2萬元現金;有網嶺洞井村易家組組長劉某感謝劉德明為其順利承接到了網嶺監獄新監區地面建筑物的拆除工程,送給了劉德明1萬元現金…… 公訴機關共起訴劉德明受賄14筆,其中受賄最大的一筆金額為47萬元,4筆來自服刑人員家屬,另外大多數是劉德明在監獄工程建設方面收受的賄賂。據攸縣檢察院辦案人員介紹,劉的受賄情況大部分是其主動交代。 昨天庭審后,法官表示將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