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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委最近聯合出臺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將于4月1日起正式實施。記者于該辦法實施前在基層走訪發現,部分房產中介暗藏哄抬價格損害顧客利益等“三類侵權亂象”,應該引起警惕并小心防范。 “侵權亂象一”:“房源共享”成潛規則。今年初,遼寧省沈陽市市民甘梅在網上貼了一則租房信息,然而幾天后吃驚地發現,當地多家房產中介機構把聯系方式修改后,將她的租房信息占為己有。沈陽市泰山路上的一家房產中介負責人透露,“房源共享”已成為行業的“潛規則”生意,誰不“串生意”就會被孤立,很難生存下去。 “侵權亂象二”:哄抬價格損害顧客。記者在遼寧省幾個城市調查發現,由于房源可以一房多處掛牌,導致很多中介為了搶生意,不惜通過加價、內訌的方式攬生意。中介在這個過程中不需要支付任何代價,甚至可以取得更高的傭金,買家的利益無形中受損。 “侵權亂象三”:聯合炒房助推房價。知情的購房者反映,新房附近的中介往往能尋覓到一些所謂的內部房源,這些房源中介自稱是樓層好、位置好,但是購買時必須支付一定的好處費。對此,上述沈陽市泰山路上的房產中介負責人還透露,比哄抬價格更厲害的是中介與開發商聯合炒房,這種“內部房源”大多是開發商給中介“寄賣”的產物,在房價上漲時,開發商如果不愿意銷售過快,就會把一部分房源掛到中介,進行迂回捂盤。于是,人為制造出來了供求不均,往往能大幅拉動下一次開盤的價格。(記者 范春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