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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010年12月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2011年春節前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這是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六年七次提高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的總體待遇水平翻了一番。近年來,黨和政府在保障社會成員共享發展成果,讓廣大人民群眾享受尊嚴生活和體面勞動,維護職工勞動經濟權益中扮演著主要的角色,無論是在提高職工工資收入、完善職工社會保險方面,還是在促進失業待業者就業、救助困難職工、幫助農民工方面,都作出了巨大努力。《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一系列關系到職工收入、養老、醫療、就業、工傷保險等政策法規紛紛出臺,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入攻堅階段,億萬職工將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斷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解除著廣大職工后顧之憂。不斷推動職工、特別是生產一線職工的工資水平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逐步提高,今年全國30個省都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關系到億萬職工核心經濟利益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也即將破冰而出。 2010年年初溫家寶總理提出“讓人民生活得更有尊嚴”,五一勞動節胡錦濤總書記提出“讓勞動群眾實現體面勞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十二五”開局之年要在改善民生上扎扎實實辦幾件實事。這些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人民利益的高度重視,說明了黨和國家把保障好、維護好和實現好職工權益,作為經濟發展和社會建設的首要任務之一。當一個社會的經濟建設已經取得了一定成就后,把關注民生、保障好職工權益擺上核心位置,具有不可估量的價值和意義。 職工權益得以保障,能夠真正推動經濟發展。經濟可持續發展,必須要以職工充分就業和良好技能作為前提條件。只有維持良好的就業,持續較快增加就業,進一步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職工崗位轉換能力,改善民生、維護職工權益、提高職工素質,職工群眾收入和社會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擴大消費才有堅實基礎,經濟發展才有持續的內生動力,投資和消費結構的調整才能落到實處,從而實現發展經濟與改善民生的良性互動,經濟才能真正得以發展。 職工權益得以保障,能夠真正體現社會公平。一個良性、公平社會其顯著特征就是社會每個人都能公平地分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全體人民的基本需求得以滿足并給予機會以滿足他們要求較好生活的愿望。只有推進收入分配體制改革,進一步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讓職工權益得以保障,社會機制才能顯現公平,社會才能良性發展。 職工權益得以保障,能夠真正推進社會進步。社會進步是全體人民生活隨著經濟發展同步提高,并享有充分的社會保障。只有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讓職工群眾不再有看病難、住房難、養老難、上學難之痛,職工群眾才能沒有后顧之憂,才是全體人民享有發展成果,社會才會真正全方位進步。 職工權益得以保障,能夠真正促進社會和諧。一個和諧社會是不可能允許社會成員權益受到侵害、家庭生活陷入貧困。暢通職工訴求,維護職工權益,幫助困難職工消除貧困是實現社會和諧的一項首要前提條件。只有暢通和規范職工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健全基本生活補助、醫療補助、學費補助制度,同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確保困難職工群體不因住房、子女上學、醫療等問題造成生活困難,幫助困難職工家庭從貧困陷阱中擺脫出來,社會不安定隱患才能真正消除,社會才能真正達到和諧。 一個興盛強大的國家,一個和諧美好的社會,決不僅僅是經濟的單一增加,更不是城市高樓的矗立,而應是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發達、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黨和國家提出要大力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加快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加快發展面向民生的公益性社會服務,正是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正是把維護職工勞動經濟權益作為重頭大戲來抓,正是把關注民生的基本職責落到實處,也正因為如此,我國經濟才不斷向前發展,社會不斷向前進步,社會制度不斷趨于公平,并最終真正實現社會和諧。 (中華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蘇文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