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變大”原是挖地下 遠洋風景多了近4萬平方米但不違規 ????晚報訊 昨天,遠洋風景小區的規劃方案面向社會公示,有細心的市民發現,此次公示的小區的總建筑面積比該宗土地出讓時多了近4萬平方米。記者昨天分別采訪公示部門得知,多出來的是地下空間,我市鼓勵開發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 ????據介紹,遠洋風景小區位于浮山新區同安路北、勁松七路東地塊,土地用途全部為住宅。該小區的規劃圖在圖中標著 ????有市民提出疑問:這些多出來的面積如果將來建成了地下車庫或商業網點,其產權是全體業主的,還是開發商的?據記者了解,地下車庫、地下室等小區設施的產權一直是小區管理中的一個模糊區域,有關人士介紹說,該設施是否歸業主所有,要看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是否有具體的約定。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時,沒有把地下車庫面積列為公攤面積分攤到業主的頭上,業主購房合同中公攤面積也沒有注明包括地下車庫等設施時,就要看這些設施由誰投資建設,誰投資、誰管理、就該誰受益。這也就是說,如果開發商出資建的公共設施就由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可以采取租用、出售等方式將車位等設施提供給業主使用,但要優先滿足小區業主。(記者 蘆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