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證件。 2008年10月18日,章寧泉和工作人員在司法部老樓里被抓獲歸案。同年11月15日,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了章寧泉。 章寧泉涉嫌詐騙案送交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后,其間因案情重大、復雜,曾3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并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兩次。 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將該案提起公訴后,2010年2月23日,章寧泉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 庭審中,被稱為“最牛山寨局長”的章寧泉站在被告人席上仍不失“局長”身份。公訴人訊問章寧泉:“在你被抓當天,你的辦公室門口掛著局長室的牌子,請問你是什么局長?” “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章寧泉若無其事地回答。 “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是誰批準的?”公訴人追問。 “不需要批準,是我內設機構。”“你這個局長是誰任命的?” “不需要任命,我自己任命的!”“你有權任命自己當局長嗎?”章寧泉脫口而出:“有!” 檢察官剖析:將原有各種詐騙方式用到極致,行騙屢屢得逞 “最牛山寨局長”落馬,千萬元騙局被揭穿,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章寧泉何以行騙4年之久? 經辦此案的檢察官葛燕認為,章寧泉的詐騙手段并沒有“創新”,但他將原有的各種詐騙方式用到極致。 葛燕分析,章寧泉首先租用司法部原辦公樓“辦公”,在客觀上給人一種誤解,造成“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就是司法部下屬機構的假象。 其次,章寧泉利用了被害人難就業和急于找到一份穩定工作的心理,打著司法部下設機構的名義在各地招收調查員,盡管“培訓費”高,但考慮到“進入國家機關工作”,許多被害人還是毫不猶豫地拿出高額“培訓費”,希望能買來一份穩定“公差”。章寧泉正是看到這個問題,才利用虛設的山寨“局機關”,打著國家機關的旗號,以能夠解決公務員編制或事業編制進行詐騙,并屢屢得手。 再次,章寧泉抓住被害人想“一舉高中”、享受“特權”的心理,利用辦事處主管、特權車牌、通行證件的形式詐騙。為讓更多百姓陷入其精心設計的騙局,他將自己“局”里的車輛全噴上藍白漆,側面寫上“調查”字樣,車前放上“特許通行”牌照。他還對人承諾,只要一次性交48萬元的“掛靠費”,便可當省級辦事處“一把手”,給配帶有“調查”字樣的專用車輛及服裝等。 此外,章寧泉還利用了部分企業家想通過獲批“政府指定專用”的形式提升品牌的心理。他打著司法部授權指定“全國調查員專用車輛”的旗號,騙取浙江某汽車控股有限公司汽車;利用指定“中國護衛隊專用皮鞋”的名義,騙取浙江某鞋業有限公司皮鞋。“正是因為抓住了這些被害人的弱點和需求,章寧泉的騙局才能屢屢得逞。”葛燕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