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25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南省政協原副主席孫善武受賄案。據濰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孫善武利用擔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陽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家人共收受9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10.49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孫善武的刑事責任。 ????讓人意外的是,當地民眾卻認為他是好官。據資料介紹孫善武在洛陽就任期間,以實干家的姿態在舊城改造、洛南新區開發上,大刀闊斧、雷厲風行。由于孫善武的強勢,洛陽市政建設發生了很大變化。盡管孫善武由此落下了一個“孫善扒、孫大扒”的綽號,但贏得了大多數洛陽人的擁護。在其被“雙規”后,部分民眾反而認為“不管他貪不貪,孫善武就是個好官”。 ????貪官也成了“好官”,這是一個莫大的諷刺!筆者認為,從孫善武身上,我們至少應該得到以下警示: ????其一,官員一定要干事。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為主政一方的官員,就應該思考如何讓一方經濟得到更好的發展,如何讓一方的環境更加宜居,如何讓一方的治安更加良好。如果渾渾噩噩過日了,幾年下來,江山依舊,老百姓是不會認可的。老百姓心中有桿稱,是混日子的昏官,還是能干事的好官,老百姓最有發言權。否則,如果一事無成,即使能做到兩袖清風,也不會有個好名聲的。 ????其二,干事一定要干凈。有些領導干部有干事的想法,也有干好事的能力,但在干事的過程中,卻也打著自己的“小九九”,貪污受賄,中飽私囊。他們以為,政績是自己的免罪牌,領導會保護他們這樣的能人。殊不知,腐敗是條高壓線,一觸就會倒地,制度面前沒有特權!他們心存僥幸,認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殊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每一個腐敗分子都逃不脫黨紀國法的制裁。 ????其三,對干部一定要加強監督。監督是一種約束,更是一種愛護。監督不是故意找茬,與誰過不去,而是靠制度的力量規范權力的運行,引導人們依法辦事。一些干部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成為歷史和人民的罪人,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監督不到位致使他們遠離監督,結果行為無約束、權力無節制。如果能夠早點受到很好的監督,或許孫善武這位“好官”的2字名詞里就不會再加進一個“貪”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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