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網訊 “我要考慮反訴物業。”省城某小區的張女士近日被小區物業告上法庭,對方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物業費連同利息總計6292.8元。 ????催費不成,物業告了業主 ????原告萬怡物業起訴張女士的訴狀稱,早在2007年4月15日,原、被告雙方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業主公約》,約定萬怡物業作為被告張女士的物業管理單位,同時約定物業服務費的收費標準為套內建筑面積每月1元/平方米,物 ????但張女士自2007年10月起到2009年9月欠物業費3146.4元,連同利息共計6292.8元。雖經萬怡物業多次以口頭或發函方式催交,但張女士拒絕交納。 ????問題一堆,業主滿腹怨言 ????“我并非不交物業費,只是物業并沒有履行合同約定,自收房后我遇到一系列問題他們都沒有給我解決。”對于萬怡物業的起訴,張女士頗為不認同。她介紹說,自己陽臺上的門鎖自收房后一直是壞的,到現在仍未解決;陽臺窗戶多處銹蝕、雨天漏水,臥室墻體多處裂痕且報警器一直不能用。根據《業主公約》規定:物業處理所有對于[陽光100國際新城]管理的投訴及各項維修,并協助調解業主或用戶之間的糾紛與爭執。張女士認為,萬怡物業并未履行好維修義務,因此她拒絕交納物業費。 ????23日中午11點,記者來到張女士家中,發現陽臺上窗戶下端有多處嚴重銹蝕,“雨天時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據張女士介紹,每到下雨,她要不停地用抹布把滲入的雨水清理出去。萬怡物業出具的維修單上顯示:“陽臺銹蝕嚴重、漏水,需更換。” ????“維修師傅說修不了,要回去請示領導,可后來就再也沒信兒了。”其他如墻體裂痕等情況,均如張女士所言。“這么多問題一直拖著不解決,我認為我沒有理由再交物業費。” ????10月23日,此案在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為自己進行的辯護中,張女士指出物業長期不作為,自己將反訴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