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結婚后發現丈夫不能生育,孫女士與丈夫張先生簽訂了補償協議,約定如果兩人離婚,張先生將賠償孫女士65萬元。兩天前孫女士從陜西出差回來發現丈夫有外遇,決定到法院打官司離婚。昨天孫女士拿著這張已經簽訂13年的協議找到律師事務所,希望通過訴訟索取“生育權”賠償。 ????丈夫不育簽訂補償協議 ????“結婚前他從沒說起過他不能生育,做婚前檢查時,他也向我隱瞞了這項生理缺陷。”孫女士說,結婚后她發現丈夫患有無精癥,曾向新婚的丈夫提出過離婚,但在丈夫的苦苦哀求之下,她一時心軟沒有再提此事。 ????當時張先生為了補償她,曾經主動與妻子簽訂過一份書面協議,內容是:如果因為張先生的原因導致孫女士與他婚姻破裂,張先生將向孫女士賠償現金65萬元,作為離婚后對妻子未能生育子女的補償,這筆錢相當于當時他們所有的存款加上居住房子的價格。“這份協議我一直保存著,但13年過去了,我們一直沒有鬧過太大的別扭,這份協議逐漸被我們忘記了。”孫女士說。 ????丈夫不忠妻子提出索賠 ????“我跟他結婚時剛剛25歲,現在我已經38歲,已經很難以正常方式生育自己的孩 ????“我丈夫承認他和公司女同事發生了一夜情,但他不同意離婚,更不同意按照協議給我生育補償。”孫女士說,她一直想自己生個孩子,這些年來因為丈夫的缺憾一直無法達成心愿,丈夫的背叛嚴重傷害了她的感情,她希望法院能夠按照協議判給她65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記者 黃飛) ????生育賠償協議無效 ????記者隨后咨詢了大成律師事務所的王文濤律師,他稱孫女士與丈夫簽訂的生育賠償協議實際上是限制了張先生提出與妻子離婚的自由,本身違背了法律上關于婚姻自由的原則,本身應該是無效的。 ????張先生在婚前隱瞞了不能生育的缺憾,孫女士在婚后發現時可以以此為由到法院起訴離婚,但當時她放棄了這種權利,可以視作她接受了丈夫的生理缺陷,在13年后起訴離婚時,以此向丈夫索賠對丈夫來說并不公平。但婚姻是因為張先生對妻子的不忠貞才會破裂的,相信法官在判決離婚時會讓過錯方的張先生對作為受害人的孫女士給予一定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