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正式出臺,將于今年7月1日起執行。經測算,全省各城鎮(邊緣)核心征地區域加權平均價格達到43184元/畝,濟南等7市駐 ????實行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對被征地農民進行補償,改變了以往按平均畝產值乘以法定倍數計算征地補償的方法,避免了“同地不同價”、一塊地“兩本賬”現象的出現,通過編繪不同區域的征地價格標準,統一劃片定價實現“同地同價”,使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好保護。 ????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是指在市縣行政區范圍內,依據地類、產值、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以及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劃分區片并測算的征地綜合補償標準,不包含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是指征收一般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之和。其他地類以綜合地價標準為基礎按以下系數調整:農用地中的基本農田1.2;建設用地1.0;未利用地0.8。《標準》在維持各地征地價格基本穩定的基礎上作了適當上調。經測算,全省各城鎮(邊緣)核心征地區域加權平均價格達到43184元/畝,按核心征地區域平均價位可分為四個層級:第一層級5萬元/畝以上,包括濟南等七市駐地區,共30區;第二層級4.5萬元/畝以上,包括10區1縣16市;第三層級4萬元/畝以上,包括6區13縣9市;第四層級3萬元/畝以上,包括3區47縣5市。我省規定,凡過去有關征地補償規定與新規定不一致的,都以新標準為準;對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實施以前,已按法定程序和權限批準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準的征地補償方案執行。 ????今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將隨經濟社會發展動態調整,根據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每3年調整一次。調整方案須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農業廳、統計局、物價局提出調整方案,報省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記者 傅曉峰 通訊員 王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