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章立莎)?因丈夫晚歸,夫妻發生爭吵,妻子于某竟持刀刺向丈夫,致其死亡。近日,市北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處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10年。
????去年10月13日晚7時許,因丈夫李某回家晚了,于某表現得十分不高興,隨后雙方發生爭執。期間,于某持刀朝李某左前胸刺一刀,將其致傷,事發后,于某找人將李某送到醫院搶救。三天后,李某終因搶救無效死亡。在要將李某遺體進行火化時,李某的親屬報警,公安機關當場將于某抓獲。經法醫鑒定:李某是胸部被他人用刀刺傷心臟后,失血性休克,多臟器功能衰竭,腦水腫、腦疝死亡的。同年12月10日,市北區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于某犯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此案后認為,被告人于某因不能妥善解決家庭糾紛,持刀捅傷其丈夫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其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要求適用法律正確,應予支持。鑒于其到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且系初犯,加之本案起因屬于家庭糾紛,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