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具體包含哪些部分?公攤面積該占多大比例?國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門有相關規定嗎?“一套126平方米的房子,實用面積只有95平方米,僅公攤就占到了近25%,合理嗎?”山東很多業主反映購買的商品房公攤面積太大,卻因為計算方法復雜,缺少專業的測繪知識,也只能稀里糊涂地“買單”。
對于普通購房者來說,不清楚國家關于公攤面積的規定,只能看到最終的房產證上的面積數字,無法了解其具體的測算過程、測算依據,開發商說多少就是多少,購房者只能稀里糊涂地“買單”。現在房價這么高,多幾個平方米就要多掏不少錢啊。有驗房師透露,由于房地產交易中部分信息不透明,開發商就可以在使用面積、公攤面積、公用設施等方面玩“貓兒膩”,欺騙業主。
據了解,公攤面積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簡稱,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應由產權部門測繪隊實地測量。可分攤的公共部分包括本幢樓的大堂、公用門廳、走廊、過道、公用廁所、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道等。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供暖鍋爐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會所、儲蓄所、娛樂活動室等經營性用房,居委會、派出所使用的房屋;開發商自營、自用的房屋不僅不應計入公攤面積,而且還應當分攤公用建筑面積。能夠計入公攤面積的物業管理用房一般包括物業辦公、工作人員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
按照建設部的相關規定,關于分攤面積目前尚無法律和行政法規加以約束,而只有建設部的行政規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門文件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濟南市房產測繪中心的張平院長告訴記者,有的城市對公攤面積應占建筑面積的比例作出了規定,而濟南市尚未對此界定。濟南市已經建立了商品房預測繪及預測繪成果網上公示制度,購房者可在網上查詢分攤面積、分攤系數等。
山東科創律師事務所房地產事務部的李強律師表示,在買房過程中的面積糾紛,由公攤面積引起的不在少數。由于購房人對于分攤原則并不熟悉,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地位,所以建議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公攤面積的數字、具體部位、每個部位的面積,如出賣人違背本條約定,可據此追究其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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